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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与造地相结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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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5
第1版()
专栏:

征地与造地相结合
本报评论员
杭州市的领导机关采取一些有效办法,扭转了耕地逐年减少的被动局面。这是件好事。
人口多,耕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之一。建国以来,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建设事业的发展,这个矛盾越来越尖锐。1957年到现在,虽然开垦了不少荒地,耕地还是净减近两亿亩。我们必须正视这个严峻的现实,尽快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缓解人多地少的矛盾。
杭州市认真贯彻“征地与造地相结合”的方针,在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的同时,积极组织群众造田造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他们的实践证明,向征用耕地单位收缴一定的造地费,用于造地,是控制城乡建设用地,稳定现有耕地面积的一个好办法。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差异很大,解决土地问题应当采取不同的做法。但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这一点是共同的。任何地方、单位和个人,包括农民,搞建设都应该从全局出发,为子孙后代着想,精打细算,尽可能不占或少占耕地。要继续狠刹滥占耕地建房的歪风,坚决纠正征用土地大手大脚、少征多用、征而不用等错误倾向。
各地领导机关对本地的山川、土地等自然资源,要胸中有数,在认真勘察、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尽快制订出城乡建设规划和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做到既“节支”,又“开源”。要创造条件,尽快恢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平整、利用过去搞建设、烧砖取土造成的坑凹地,有的恢复耕种,有的用来养鱼。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象杭州那样,在不破坏水土保持和生态平衡的前提下,有计划、有组织地造田造地。我们相信,只要大家重视,从实际出发,采取积极、科学的态度,就一定能创造出各种好办法,逐步缓和耕地日益减少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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