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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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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六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
听取关于人大代表团访朝报告、目前外贸工作情况汇报、关于中波领事条约的议案和说明、关于建议我国加入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议案和说明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今天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听取有关的报告和说明。
彭真委员长出席了会议。今天的会议由耿飚副委员长主持。
何英委员受陈丕显副委员长的委托,在会上作了关于全国人大代表团访问朝鲜的报告。他说,以陈丕显为团长的全国人大代表团于今年6月22日至30日访问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通过这次访问,加深了两国人民的友谊,密切了中国人大和朝鲜最高人民议会之间的关系。
对外经济贸易部副部长郑拓彬代表经贸部向会议汇报了目前外贸工作的情况。他说,今年上半年我国外贸工作有了较大进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出现的一些不利因素。他表示,外贸战线一定要勇于改革创新,为发展我国外贸工作、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多贡献。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请求审议并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领事条约》的议案。议案说,1984年7月14日,外交部副部长钱其琛和波兰外交部副部长埃尔奈斯特·库查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领事条约》。中波领事条约是在双方各自提出的条约草案基础上,经过友好谈判达成一致的。经审核,此条约的各项规定符合国际惯例和我国现行政策,也符合中波两国的实际情况。中波领事条约的签订有利于两国的领事关系和两国经济、贸易、文化等友好关系的进一步发展。议案说,国务院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领事条约》,现提请审议,并请作出批准的决议。
外交部副部长钱其琛受国务院委托,作了关于中波领事条约的说明。他在介绍了中波领事条约谈判过程和主要内容后说,中波领事条约是在初步总结我国以往同外国签订的领事条约的基础上与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达成协议的。它符合我国法律、现行政策和国际惯例,也符合中波两国的实际情况。
赵紫阳总理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建议我国加入《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的议案。议案说,长期以来,国际上普遍认为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是“可憎的”、“不人道的”,应予禁止。1972年4月10日,联合国大多数会员国代表签字缔结了《禁止细菌(生物)及毒素武器的发展、生产及储存以及销毁这类武器的公约》(简称《禁止生物武器公约》),于1975年3月26日生效,批准或加入的国家迄今已达九十六个。公约的主要内容是: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取得除和平用途外的生物制剂、毒素及其武器,并销毁这类制剂、毒素及其武器。国务院认为:我国加入《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是适宜的、必要的,请审议决定。议案指出,鉴于台湾当局曾经盗用中国名义签署并批准了该公约,我国在加入时应当声明台湾当局的签署和批准是非法的、无效的。
外交部副部长钱其琛受国务院委托,就建议我国加入这一公约作了说明。
副委员长胡厥文、许德珩、彭冲、王任重、朱学范、阿沛·阿旺晋美、赛福鼎·艾则孜、周谷城、严济慈、胡愈之、荣毅仁、廖汉生、黄华,出席了会议。
国务委员宋平,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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