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7阅读
  • 0回复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会计法草案 许多委员赞成尽快对会计工作立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6
第2版()
专栏: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会计法草案
许多委员赞成尽快对会计工作立法
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昨天分组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草案)》。委员们认为,制定会计法对于充分发挥会计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作用,促进各行业实行经济责任制,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许多委员赞成尽快对会计工作立法,并就会计法草案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吴波委员说,会计法早点公布实施有好处。现在这个草案经过将近四年的调查、修改,这次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是很需要的。经济越搞活,越要加强监督。监督主要依靠法。会计法就是加强经济监督的大法之一。会计法只能解决一些大的、原则性的问题,有些问题需要制订一系列的具体财会规定加以解决,有些问题则要在其他法中去解决。总之,会计法早点公布有好处,不然我们就没有“防线”,就没有对财务会计工作实行监督的法律依据。
周占鳌委员说,会计法的制定对于保障会计人员独立行使会计监督职责,对于保证国家资金的合理利用,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会计法要把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新情况写进去。
列席会议的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施平说,会计法是国家的重要法规,它的颁布是国家经济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将会对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带来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在当前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一方面要对不适应形势的条条框框进行改革,另一方面必须明确责任,加强法制与监督。会计法草案经过多次修改,采纳了各方面的意见,比过去完备了些。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又感到这个草案的结构上仍有可以商榷之处,应再作些修改,使之更加完善。
刘瑞龙委员说,没有健全的会计工作,就不会有健全的财政、健全的经济工作。建议在会计法总则中对会计工作的重要性加以强调,写得再尖锐鲜明一些。
伍觉天委员说,起草会计法草案时,已经考虑了各方面的情况,这是符合实际的。针对目前财经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混乱、浪费现象,应采取措施,加强财会工作。还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使他们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洪丝丝委员说,要大力培训会计人员,积极支持会计工作。有人反映,现在当会计有四难,一是提职难,最大是财务科长;二是提级难,工资总是几十块钱;三是严格执行财经制度的会计人员,有的受打击,工作难做;四是调动工作难,会计人员少,单位领导往往既不重视,又不允许调出。上述情况亟须改变。
侯学煜委员说,目前会计制度比较乱,漏洞很多。会计工作无法反映实际情况。建议会计人员要学习会计制度和会计知识,培养好的职业道德。
武衡委员说,我赞成会计立法,但下边情况很复杂,搞一种会计法不一定都适用。是否先在行政机关实行这个会计法,工厂企业、事业单位以后可另行立法,以适应当前的改革形势。
列席会议的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鲁光说,会计法草案从内容看,主要是针对国营企业单位规定的,对集体所有制企业以及个体户如何办,也应有个说法为好。对国营企业应当强调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是宪法规定的原则,在总则中应当提及。早在五十年代,企业中的会计师就可以依法不执行企业领导人的不正确意见,这个精神是好的,应通过立法予以肯定。还应规定,如帐目与实物长期不符,除追究领导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会计人员的责任。会计的职称是哪些,最好写入这个法中。
段苏权、杨立功委员说,会计法草案只规定对贪污盗窃、挥霍资财等行为可以揭发,但没有解决的办法。光揭发没有用,法的作用也就不会大。有些浪费比贪污还厉害。对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对大量挥霍国家资财的,在会计法里应规定处理办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