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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要下放 职责要明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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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7
第2版()
专栏:

权力要下放 职责要明确
石君
政企分开,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政企不分,各级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把企业管得死死的,这种体制不改变,企业难搞活,经济难发展。
社会主义国家,政府有管理经济的职能,但究竟如何管,在认识上和实际工作中都未很好解决。多年来,围绕企业归属问题,在上下级经济管理部门之间,下放上收,划进划出,变动频繁。但变来变去,从未改变经济管理部门包办企业的状况。从生产经营、人事任免调配,到学徒工转正定级、老职工退休和奖金发放、购置简单的生产设备,都要报经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企业被管死,主管部门也陷入烦琐的日常事务之中。山东省有个企业,厂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四名贡献较大的技术人员各晋升了一级工资,却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责令撤销晋级决定,扣回已发的工资,厂长、书记作检查,并且扣发厂长、书记三个月的奖金。从这件事可以看出,经济管理部门的某些领导同志思想僵化到了什么程度。
第二步利改税的实施,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基本上得到解决以后,政企分开成为经济体制改革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了突破政企合一的老的管理体制,今后经济管理部门应本着“大的管好,小的放开”的精神,搞好宏观经济管理,放手让企业搞活。其主要职责应当是:对企业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经济计划、经济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布局;对专业化分工、协作进行组织协调;对技术、信息和人才开发交流提供咨询服务。凡企业应有的自主权,都应该坚决地下放给企业。这是否会削弱经济管理部门的作用呢?决不会的。济南市二轻局在进行初步改革之后,组织了三十九名专业人员,到企业进行咨询服务,就很有成效。他们来到济南皮鞋厂,历时十九天,查阅各类资料六百九十三份,收集、核对近六万个数据,最后确定了七个咨询诊断课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三百四十八条提高经济效益的措施。企业落实这些意见,在不增加人员、设备和资金的情况下,每年可增加利润约五十六万元。可见,今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仍然大有可为。
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中,各地按照政企分开的要求,将一些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改组成了公司或总公司,对促进行业的改组联合,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中也有一些是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有的名为公司,但所属企业与公司没有共同的经济利益,是人为地捏合;有的不适当地把一个部门分割成几个公司,造成机构重叠,人员增多,反而降低了工作效率;有的政府经济管理部门改为公司以后,还是沿用老章程、老办法管理企业。这些做法,都背离了政企分开的目的和要求。作为经济实体的公司,是适应生产和经济发展要求进行联合的一种经济组织,必须强调企业自下而上的、以横向为主的联合,按照经济的自然流向和生产的有机联系,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组建。在公司内部,既要有统一的经济利益,企业又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政企分开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如何做好这项工作,在认识上和实际工作中有许多需要研究探讨的问题。本期专栏刊登的两篇文章从不同侧面谈了对政企分开的看法和体会。
政企分开,经济管理部门搞好宏观经济管理,把微观经济决策权下放给企业,绝不是取消国家必要的行政干预和经济干预,而是把一些本来应当由企业决策的权力放给企业,把一切可以由企业之间直接进行的产销衔接等活动,放手让企业自己去做,使企业内部的活力充分发挥出来。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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