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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长会议结束的港问题获得若干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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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4-29
第3版()
专栏:

  外长会议结束
的港问题获得若干协议
【新华社陕北廿五日电】综合报导:莫斯科外长会议已于二十四日下午七时三十五分结束。各外长决定于今年十一月在伦敦召开下届外长会议。在此之前:(一)于五月十二日在维也那设立一个由苏美英法四国代表所组成的委员会审查对奥和约草案中未获协议之各条款。(二)盟国管制委员会于六月十四日以前草拟一个即将付诸实施的限制盟国在德占领军的计划。(三)可在联合国大会之后于今年九月在纽约举行一次临时会议。当外长会议未结束工作之前,曾于二十二日之会议中,审议的里亚斯特调查委员会之报告,获得关于的里亚斯特财政经济问题的若干协议。即:(一)调查委员会报告中所讨论的预算问题、支付差额、通货、关税及其他财政经济问题,应在的港总督及各地方临时政府委员会之权限下予以决定。(二)自临时政府成立至关税制度确立之时,现存关税制度应仍保留,而自南斯拉夫及意大利输入的港之货物,勿须课税;唯的港生产品运往两国者亦得享互惠之待遇;的港政府及各地方临时政府委员会应尽一切努力于三个月内制定新关税制度。(三)今年六月至九月支付差额将有不敷的现象,外长认为如果的港总督及各地方临时政府委员会向安理会要求帮助时,安理会应建议自联合国财源中拨五百万美金之数,以助其应付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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