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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改税是城市改革的“钥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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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19
第2版()
专栏:社论

利改税是城市改革的“钥匙”
昨天,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授权国务院改革工商税制,全面推行国营企业的第二步利改税改革。这是正确运用税收杠杆,促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
我国正在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目的是要把各种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理顺,争取在不太长的时间内,使我国的生产力水平有一个较大的提高。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掌握好和运用好税收、价格、信贷、工资等多种经济杠杆。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现在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如何能处理得当。长期以来,企业的盈利一般都要上交给国家,企业发生亏损,或需要投资,再向国家要钱。国家象是一个大家庭里的“家长”,企业则是“子女”,不管盈利亏损,经营好坏,都由国家包起来。近几年先后实行了一些改革,情况有所改变,但“大锅饭”的分配关系,仍然没有完全改过来,极大地挫伤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经营热情,各级政府部门也不得不用很大精力,过问企业的经营活动,形成了官、工不分,官、商不分的“政企合一”局面。结果,一方面,企业这个“经济细胞”的活力不能发挥出来;另一方面,政府部门的事务性工作越来越多,事事“划圈”,公文旅行,官僚主义严重。
我们所要推行的工商税制改革和第二步利改税,出发点正是为了解决好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用税收法规、法令的形式,把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固定下来。目的是使企业在国家计划和政策指导下,在完成上缴国家税收之后,真正成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今后,国家只管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立法,从宏观上进行控制和监督,国家对企业征收税金,一般地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微观经济活动。企业只要遵守政策法令,尽可以大展宏图,“八仙过海,各显其能”。企业一旦有了活力,创造的价值必定越来越多,为打破企业内部的“大锅饭”体制创造物质条件,并结合工资改革,使职工逐步富裕起来。企业富了,国家的财源就有了保障;职工富了,有利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发挥聪明才智。国家通过税收,不断地从企业得到资金,可以加快四化建设的进度。
利改税还为整个价格体系的改革创造条件。在目前价格不尽合理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因为产品订价过高,不费很大力气,就可以得到很多利益;而另外一些企业,由于产品订价过低,“费力不讨好”。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国家通过不同的税种、税率,对沾高价格“光”的企业,征收较多的税金,对吃低价格“亏”的企业,实行轻税政策。从而缓解因价格体系不合理带来的矛盾,使企业大体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展竞争,并且为全面改革价格体系做好准备工作。显然,工商税制的改革和第二步利改税不仅是财税工作中的大事,也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要步骤。利改税是一把“钥匙”,用它可以打开城市改革的“大门”。
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还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防有人偷税、漏税。法令、法律是十分严肃的事情,任何人,不管职位多高,权力多大,都不能随意干涉法制。在实行第二步利改税中,特别要防止某些部门和地区从局部利益出发,超越权限,轻率地改变税法、税率,致使税收杠杆无法真正发挥作用。各级财税部门要教育干部职工有法必循,依法办事。
当前,还有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就是大力充实和稳定税务干部队伍,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支持他们的工作。现在,各地税务部门深感人员缺,新手多,业务能力差。这种状况要抓紧改变,否则税收的杠杆作用就落不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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