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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外贸体制 政企分开 简政放权 国务院批转经贸部报告,要求经贸系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破除老框框,冲破习惯势力的束缚,敢于创新,锐意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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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20
第1版()
专栏:

改革外贸体制 政企分开 简政放权
国务院批转经贸部报告,要求经贸系统、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破除老框框,冲破习惯势力的束缚,敢于创新,锐意改革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 国务院9月15日批转了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贸体制改革意见的报告,并通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通知说,这次外贸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对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进一步发展对外贸易,加快四个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外贸体制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艰巨。希望经贸系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各级干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破除老框框,冲破习惯势力的束缚,解放思想,敢于创新,锐意改革。要认真扎实地做好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在实践中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外贸工作的正常进行。外贸体制改革后,经贸部要对全国对外经济贸易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充分行使国家管理外贸工作的职能,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地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促进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
通知最后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保证这项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外经济贸易部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一、政企分开,加强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外贸实行政企分开以后,经贸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贸厅(委)专司对外贸易的行政管理。外贸企业独立经营进出口业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级行政部门,不要干涉外贸企业的经营业务。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对外贸易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和归口管理。既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又要坚持统一对外的原则。经贸部要运用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领导管理全国外贸工作和各类外贸企业。
为减少对外贸企业管理的层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有的外贸总公司可以撤销,或者改为地方的外贸公司。
二、简政放权,充分调动外贸企业的经营积极性。外贸体制改革的重点是简政放权。经贸部所属的外贸专业公司、其它部门的外贸公司和地方的外贸公司,都要逐步从原来所属的行政部门独立出来,政企分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实行工贸结合,技贸结合,是发展我国对外贸易、加速我国技术进步的一项重要政策。外贸企业要根据不同商品的具体情况,与生产企业、科技单位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工贸结合,技贸结合,更好地为我国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引进先进技术提供优质服务。要大力发展工业制成品的出口,进一步改善我国出口商品的构成。企业之间实行工贸结合,各级行政部门要积极鼓励,给以大力支持。
三、实行进出口代理制,改进外贸经营管理。进出口代理制有利于促进工贸结合,技贸结合,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进出口代理制可成为外贸经营的基本形式,要逐步推广。
进口经营原则上全部实行代理制,由用户自负盈亏。实行进口代理制后,主要成套项目和一些国际市场竞争激烈的大宗敏感商品的进口,仍由国家指定有经营能力的专业公司统一经营。其他绝大多数商品,用户都可以根据公司经营范围,进行选择,自由委托;有外贸经营权的生产企业也可以自行进口。
出口经营基本上实行代理制,但要根据商品情况分别确定。对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际上竞争性较强的大宗出口商品,原则上由各类外贸专业总公司经营。其余商品应由地方分公司、口岸分公司、其他有外贸经营权的公司和大的生产企业经营,或者组成联营公司成交,总公司也可以代理出口。同一种商品可允许若干外贸经营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交叉经营,开展竞争;允许跨地区安排货源,组织收购。
在实行进出口代理制时,不能一刀切,要允许外贸公司采取自营、易货、合作、联营等多种形式,搞活经营。
四、改革外贸计划体制,简化计划内容。
五、改革外贸财务体制,加强经济调节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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