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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简政放权中的几种思想顾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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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21
第5版()
专栏:

浅议简政放权中的几种思想顾虑
王全书
对于层层放权、企业扩权,一些同志忧心忡忡,疑虑重重。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担心”:
一是担心实行层层放权、企业扩权会不会破坏计划经济?这种顾虑是没有根据的。第一,我们的计划经济本身就包含有集中和分散这两个方面的属性,大权集中是为了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小权分散是为了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改革是要改变落后的经济模式,改变落后的经营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微观经济放开搞活,正是为了促使宏观计划指导更加切合实际,从而达到完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目的。第二,通过实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基本上解决了国家同企业的分配关系,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保证了“国家得大头、企业得中头、个人得小头。”第三,通过实行奖金超额累进征税的办法,既取消了奖金封顶,又规定了限制措施,有利于避免消费基金失控现象的发生。第四,企业真正实现了责、权、利的统一和自负盈亏,盲目建设、重复建设的蠢事就会大大减少;特别是在有了切实可行的行业规划,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情况下,用自有资金所搞的重复建设、盲目改造就可以尽量避免。
二是担心放权会不会搞乱经济秩序?一些上级主管部门和负责同志对放权心存疑虑,对下级、对基层、对企业总是不那么放心,生怕他们滥用职权,把经济秩序搞乱。其实,这种担心也是多余的。首先,机构精简调整后的各级领导班子,企业整顿后的厂长、经理,智力结构已经发生不小的变化,内行者众,外行者寡,我们应当相信他们能够用好党和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一朝权在手,乱把令来行的人不能说没有,但毕竟是少数,而且一经发现,就会受到制止和制裁。其次,放权并不是放任,更不是大撒手、甩包袱。在积极革除各种弊病的同时,还要保留那些现在仍然需要保留的东西。对那些不当管的事,当然要尽快放开,对那些当管而没管的事,还要进一步管好。哪些权该放,哪些权不该放,经过试点和实践,是不难找到答案的。只要上级部门在更高的水平上担负起领导的责任,看准一条松一条,看准一块放一块,那么,放权以后可能出现的混乱是可以避免的。再次,退一步说,即使放权后出一点乱子,也用不着大惊小怪。因为放的结果,主要不是乱而是治,是乱中有治,在波动中见秩序,在小乱中求大治。就以允许搞“经济煤”一事来说,1982年放开小煤窑以后,去年山西省增产原煤四千九百万吨,其中两千万吨是小煤窑生产的。表面看来,这似乎有点乱,但是从国民经济发展和解放生产力的大局看,这就是治。
三是担心放权会不会是“一阵风”?有些同志忧虑放权后会重复过去“一放就乱,一乱就统,一统就死”的轨迹,怀疑这次放权又是“一阵风”,放得快,收得也快,因而不那么主动。这些同志是犯了一个“刻舟求剑”的错误。要知道,我们经过了严肃认真的拨乱反正,把过去的经验教训变成了宝贵的财富,上有中央正确方针政策的指导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指引,下有各地的试点经验可资借鉴,从整体上看,是不会再出现放而复收的穷折腾的。想当初,农村刚开始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有些人颇不以为然,也有的认为这不过是权宜之计,因而等待观望、左顾右盼了一阵,结果误了些事,吃了些亏。但愿如今视放权为“一阵风”的同志引以为训,不要在城市改革中重走这样的弯路。至于那种担心放权会失掉本部门或个人的一些既得利益,热衷于揽权愈多愈“实惠”的人,就更应该将自己身上那股子发霉的气味,在简政放权的浪潮中冲洗冲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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