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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搞科研变废为宝反而受到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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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22
第5版()
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我搞科研变废为宝反而受到处分
我长期从事有色金属冶炼和化工专业工作。粉碎“四人帮”后,组织上把我从沈阳市物资局金属材料公司调到市金属回收公司,专搞有色金属灰渣土的回收熔炼工作。几年来,我在工作之余,先后提出五十项有关有色金属回收方面的建议,写出二十七篇科研报告,完成了十七项革新和科研项目。
但是,令我不解的是,金属回收公司的领导不仅不支持我搞科研,反而对我刁难,甚至以莫须有的罪名给了我“处分”。
我市一些冶炼、化工企业排放的铅泥,我公司领导人说“无利用价值,不要了”。城郊熔炼厂把这些铅泥从垃圾里拣回,加工成半成品卖给通化冶炼厂;通化冶炼厂继续试验,最后取得了经济效益。因此,通化冶炼厂付给了城郊熔炼厂十四万七千元的原料费。这笔交易是正当的,何况我帮助联系此事时也请示过公司领导,公司又从中取得了三万元收益。这种变废为宝的事理应得到支持,可是,公司领导人却在职工大会上说:“铅泥试验回收工作给国家造成十四万七千元的损失。”让我“反省”、“检查”,不准外出工作。去年11月10日,公司纪委竟给了我党内警告处分。我并不否认我在工作中有缺点,但因此而给我党纪处分,实在想不通。
吁请上级组织重新查实我的问题,作出实事求是的结论。
沈阳市金属回收公司工程师孙洪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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