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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津县的民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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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1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四川新津县的民埝编辑同志:
我向你报告四川新津县修建民埝(埝,就是横筑在河中用以堵蓄河水的一种坝——编者)的今昔情况。
四川新津县一共有二十九道民埝,能灌溉全县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耕地。但是,在解放以前,民埝都是在地主的封建把持之下。修筑民埝时,地主们不仅不出修筑费,还要贪污中饱;用水时,更有一套封建的水规,以保证地主们的利益。
解放后,情况已经改变了。去年七月间,全县开了一个水利会议,改变了民埝的修建与用水制度。现在全县的民埝工程计划和修建经费都由县水利委员会统一掌握,以便在全县范围内有计划地统一地进行修建工作。一九五零年修埝土方比一九四九年增加了五点三一倍;但是工料支付却比一九四九年节省了百分之四十九点九,人工也比一九四九年节省了百分之二十。
过去修埝的工人普遍有着“埝半天”的习惯(就是修埝时每天只工作半天),现在因为这些民埝已经或将要归于农民自己所有,农民们知道修好了埝,自己能多灌溉,因此就改变了劳动态度,过去每工每天挖土零点三市方,现在已增到零点七市方。
过去因为地主的封建把持,在用水时,上下游、左右岸常起争执。现在这种情况也转变了,川西水利会议上决定的“上下游兼顾”、“左右岸并重”、“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大利益照顾小利益”等原则已经逐渐实现。全县调处了分水纠纷十三件,其中有五十多年来一直纠缠着得不到解决的案子。如在汤埝进水口的喻在桥的桥基高出渠底,阻碍水流一案,从清朝时代就打官司,一直不能解决;现在经过人民政府的调解说服,农民们认识到了自己内部团结生产的重要,多年不能解决的纠纷便顺利地解决了。
四川新津县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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