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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家庄的“保险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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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9-25
第2版()
专栏:

贺家庄的“保险公司”
李敏杰 刘权寿
陕西省合阳县坊镇乡贺家庄,有七位青年农民承包了全庄集体和个人财产的保护工作。近两年来,全庄没有出现丢失集体和个人贵重物品和树木的现象。农民安居乐业,称赞他们是名副其实的“保险公司”。
1982年6月,新上任的护林队长贺益丛,看到村里一些先富起来的农民专业户,购买了电视机、收录机等高档商品后,希望财物能得到保护。贺益丛便提出由护林队把全庄集体、个人的财物和庄稼、树木的保护工作都承包起来。大队党支部和群众都拥护,当下签订了合同:庄上每月付给每个护林队员二十二元钱的报酬,集体的每棵成材树,每年交保险费二角,作为保险资金和积累。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被盗或受损,由护林队赔偿。
实行承包后,这七个青年农民划分了管理区域,逢年过节、刮风下雨也不忘记庄上的财产。有人偷伐树木,他们及时制止;遇见牲口啃幼树,他们就及时找主人劝阻。他们经常对群众进行法制道德和安全教育。为了便于管护,他们还把成材树木编上号,给集体和个人的主要物品建立了档案,规定无论谁在伐木之前和购买了大件物品之后,都要登记。两年多来,方圆二十多里、一千七百七十多人的大村庄,数十万元的财物,安安全全;四万七千棵成材树,棵棵茁壮成长。庄上人说:“俺农民自办的‘保险公司’,跟国营的一样认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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