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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新邱煤矿连续出事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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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1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新邱煤矿连续出事故
阜新矿务局新邱煤矿,最近接连发生重大事故。一月二十四日因冒顶砸死工友一名;二月八日发生绞车三轴折断事故;二月十一日运煤火车压死工人张元友;二月十八日又压死一个小孩;二月二十六日水源地电网电死工人王翰清。这些事故的发生,使工人的生命和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并且影响到阜新矿务局今年减少事故百分之七十的计划的实现。
新邱矿为什么会发生这许多事故呢?主要是领导上的官僚主义。矿长李明平时根本就不下坑,对下面情况不了解。现场缺乏安全设备,保安制度也不严格。如二月二十一日晚,火车在桥上压死张元友的事故,就是因为事先没有规定火车桥不许走人。附近虽然有公路桥可以通行,但工友贪近,都在火车桥上行走,从来也无人制止。甚至在肇事后的几天,还依然有工友在火车桥上走,这充分说明该矿保安制度的紊乱。电死王翰清事故主要是因为缺乏安全设备。水源地设有电网,原规定每晚七时通电流,次晨六时二十分撤电。但电网门上无电铃,无信号灯。发生事故那天,王翰清工友是上午八点接班,七点四十分进厂,因工友忘了按时撤电,因而王翰清不幸触电牺牲了。
该矿领导上对于这样严重的连续事故,不但未能虚心检讨,反而推卸责任,他们认为王翰清的死,是由于他自己的马虎大意。我觉得该矿领导上这种对工人不负责任的严重官僚主义的行为,是不能容忍的错误,希望他接受这些血的教训,迅速建立保安制度,改进安全设备,坚决向事故作斗争。
读者 张月亭
编者按:新邱矿矿长李明经常不深入现场,忽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工人生命安全毫不负责的行为,是严重的错误。希望该矿根据中央燃料工业部去年十一月二十日所颁布的《公私营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点》进行全面的检查,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以保障工人的安全。同时,对以往连续发生事故所遭受的严重损失,必须作深刻的检查,以接受经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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