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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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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05
第1版()
专栏:今日谈

记者的责任
近读报纸上一篇通讯,说某出版社出了一本日本女演员的书,只用了五个半月,速度之快,实属罕见,简直是“创国际出版水平”!
外行人看了无动于衷,内行人看了哑然失笑。
我不大了解出版信息。只知道,新华出版社出版《新闻记者》一书,用了不到两个月;出版《〈邓小平文选〉辅导讲座》,是四十天。日本出版邓拓的《燕山夜话》,只用十天。美国出版《刘易斯传》,只有几天!
“五个半月”,较之“四十天”,多了三个多月,连国内水平(肯定还有比“新华”更快的)都达不到,何谈创国际水平!
我们不能要求记者成为出版家。但是,记者既然要写出版行当,就得多少懂一点出版信息。当你在赞扬“创国际出版水平”时,请先了解一下什么是“国际出版水平”,这个要求总不算过分吧!
耿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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