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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占地为王 竟然砸毁外来货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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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06
第5版()
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区供销社占地为王 竟然砸毁外来货摊
7月14日,湖南双峰县百货公司文星门市部负责人邓子林带领五名职工到杏子区摆摊推销布匹。杏子区供销社木家门市部有人出来横加干涉,要他们到区供销社讲清货源情况才准营业。邓子林同志与他们讲理、解释,为避免冲突,他走进区供销社业务组长陈锦华的房间,做解释工作。陈的房间里还有区供销社副主任宁某,区供销社门市部主任肖谷泉等人。陈锦华质问:“你们的布是哪里调的?”邓子林说:“我们的布一部分是从外地调进的,一部分是百货公司调进的。”陈说:“你们的货如果是外县调进,就准许在杏子区推销,但要看发票;如果是从百货公司进的,不准在这里推销。”小邓问这是什么道理。陈说:“我们没有这种便宜布,就不准你们在这里卖!”邓子林耐心解释:“我们下乡摆摊,是为了搞活经济,活跃市场,满足农民的需要。你们不能干涉我们营业。”陈锦华竟蛮横地说:“今天就是不准你们摆!”
邓子林回到货摊后,组织职工营业。群众看到布匹花色齐全,价格便宜,争相购买。一个小时后,区供销社门市部负责人肖谷泉带领七八个人,气势汹汹地冲到货摊前说:“你们赶快自己拆掉,不然,我们就动手了!”见此情景,文星门市部的职工要求到区工商管理所去讲理。可是肖谷泉说:“我不去,除非把便宜布按批发价调给我们,不调就坚决拆摊。”文星门市部的职工不肯拆,肖谷泉就指挥来人撕烂招牌,将布匹掀翻在地,乱踏乱砸,然后扬长而去。现场的群众无不愤慨,说:“自己做老爷生意,群众需要的不调,人家送货下乡,还要砸人家的摊子,岂有此理!”
湖南双峰县 高豆 李根星 彭秀华
·答复·
高豆等同志来信反映的情况确实存在。事情发生的当天下午,县政府就作了调查,肯定文星门市部下乡摆摊销售是符合政策的,杏子分社肖谷泉等人出面阻挠、毁摊是错误的,责令杏子区供销社作出检讨,并赔偿损失。
由于我们工作上的不足,处理意见未能及时兑现。接到你报转来的来信清样后,我们与县供销社和商业局商定:除落实原定的处理意见外,责令杏子区供销社及肖谷泉向文星门市部赔礼道歉。县政府将此事通报全县。
湖南双峰县财贸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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