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9阅读
  • 0回复

江西决定科研单位实行“有偿合同制” 收入免征税,工资和奖金由单位自行确定,兼职兼课大部分收入归己,可留职停薪自谋职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08
第1版()
专栏:

江西决定科研单位实行“有偿合同制”
收入免征税,工资和奖金由单位自行确定,兼职兼课大部分收入归己,可留职停薪自谋职业
本报讯 记者赵相如、通讯员陈金堂报道:10月6日,江西省嘉奖近两年中取得三百零六项优秀科技成果的专家、教授和工程技术人员。在嘉奖大会上,副省长柳斌宣布:江西省所有的科研单位,都要实行“有偿合同制”,扩大技术性收入的比重。这项收入包括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收入,国家免于征税。实行有偿合同制的单位在实行课题承包、人员自由结合、工资浮动、奖金合理分配等方面,完全由科研单位自行确定。在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方面,江西省决定允许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任务的前提下,兼职、兼课或搞技术咨询,其大部分收入归个人所得。允许科技人员对各种技术承包的奖金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允许在按劳取酬的原则下,实行晋升工资、浮动工资、岗位津贴等多样工资形式。允许科技人员留职停薪,自谋职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