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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决定与科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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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09
第4版()
专栏:漫话

县委决定与科学
熊永年
某乡强行推广“宽窄行”插秧法,一位农业技术员提出不同意见。乡干部说:“这是县委决定的。”技术员说:“县委决定也要讲科学,不能搞一刀切。”乡干部竟说:“县委决定就是科学!”
科学是反映客观规律的知识体系。县委的决定如果是根据客观规律作出的,它便合乎科学;反之,则不合乎科学。怎么能笼统地说“县委决定就是科学”?
倘若县委的决定在原则上是正确的,合乎科学的,但乡干部在执行时不从本乡的实际出发,搞一刀切,也会违反科学的要求,变正确为错误。
各级党委担负着贯彻执行中央的政策、方针的重任,但决不能因此就把党委的某些具体决定当作金科玉律,强行推行,而不管决定是否符合客观实际。象插秧法这种事,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即使很合乎实际,但农民一时想不通,不愿实行,也是不能强迫的。那样做,只会贻害党和人民的事业。这种教训难道还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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