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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亭区负责人等违反政策无理打击迫害民办厂 开封市中级法院主持正义为海燕厂冤案平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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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10
第2版()
专栏:

龙亭区负责人等违反政策无理打击迫害民办厂
开封市中级法院主持正义为海燕厂冤案平反
据新华社郑州10月9日电 (记者黄正根、王彪)震动河南省开封市的“民办海燕电器厂人员被判刑工厂被查封”一案,由于当地许多干部、群众为受害者伸张正义,由于党中央领导同志和河南省委领导同志的密切关注,终于得到解决。9月27日,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议,重新宣判海燕电器厂六位被错误判刑的同志无罪,撤销了龙亭区人民法院以前的判决。厂长王纪善等同志在国庆节前获得自由,和他们的亲属一起喜气洋洋地欢度建国三十五周年大庆。
这个错案是龙亭区主要负责人顽固坚持“左”的一套做法造成的。
1980年11月,河南省开封市社会闲散人员王纪善、宋明庭、蒿国全三人自愿结合,自筹资金,自找场地(租赁一所小学校的防空洞),经当地主管部门批准,招募了一批待业青年,办起一家电器厂。他们三人自任厂长和副厂长,把工厂取名为“海燕”。
海燕电器厂成立后,充满着生机。他们的成绩曾受到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的赞扬,在省、市召开的会议上和报纸上介绍过经验。
但是,开封市龙亭区区委书记刘春明和这个区有关部门的某些主要领导人说,一个小小的民办厂竟然取名“开封市海燕电器厂”,竟然有干不完的活儿,一年还赚十几万,如此广大,其中必然有鬼。于是,一系列的棍子便朝王纪善等同志无情地打来。他们把王纪善等人按厂里规定领取的“销售奖”、“推销奖”、“业余承包费”、“仪表改制费”等所得收入,统统说成是贪污。1982年4月30日深夜,派人闯进海燕厂主管技术的副厂长宋明庭的家里,带走了宋明庭,并抄了他家。1982年8月,海燕电器厂的负责人王纪善、宋明庭、蒿国全和业务骨干张松英、刘允先、陈玉生全部被逮捕。1983年2月,王纪善、宋明庭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蒿国全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张松英、刘允先、陈玉生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龙亭区委主要负责人的错误行为,激起了开封市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向上级反映。党中央领导同志和河南省委领导同志知道后,多次批示要予以妥善处理。但是,龙亭区委主要负责人顽固对抗,顶着不办。然而国法无情,9月下旬,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为海燕厂冤案平反,是对的。但龙亭区主要负责人对抗上级指示,干了违法的事,不知有关部门是如何处理的?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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