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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处副处长 李生奇同志病逝 沈钧儒等组成治丧委员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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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17
第2版()
专栏:

  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处副处长
李生奇同志病逝
沈钧儒等组成治丧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处副处长李生奇同志因心脏病医治无效,于三月十四日二十一时十五分病逝于北京医院。由沈钧儒、吴溉之、张志让、易家驹等十六人组成治丧委员会,定于十六日下午二时在西皇城根六十四号嘉兴寺设灵追悼,并送殡至人民革命烈士公墓。李生奇同志是江西吉安县人,今年三十八岁。于一九二七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年春在原籍参加工农红军,一九三三年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李生奇同志从参加革命以来的二十五年,亲身经历中国人民革命的三个伟大历史时期——十年内战、抗日战争、人民解放战争。他在人民军队和革命政权工作中,曾任县委书记,保安处长、军与兵团的保卫部长,始终如一地表现了为人民事业英勇忠贞艰苦奋斗的共产党员的高尚品质。革命战争中他曾两次负伤,并在长期的战争生活中积劳成疾。去年四月,李生奇同志从十九兵团调任最高人民法院督导处副处长,为了很快熟悉和掌握这个新的工作,他极其紧张地进行工作,至十一月经医生检查发现有严重的心脏病,始住北京医院。经五个多月的治疗,终以病势凶恶,无法挽救。李生奇同志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贡献了全部生命,他的非时的逝世,是中国人民的一个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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