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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经济工作变化 国家计委决定加强四项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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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13
第2版()
专栏:

  适应经济工作变化
  国家计委决定加强四项工作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 国家计委新近作出决定,切实加强经济调节、信息、咨询和调查研究,以适应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后我国经济工作出现的新变化。
一、做好经济调节手段的协调工作。今后,要把正确运用价格、税收、利率、工资、财政补贴等经济调节手段作为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编制计划时,既要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方案,又要会同各经济杠杆的主管部门,研究提出相应的运用经济杠杆的方案,把这两个方案一起报请国务院审批、下达。在计划执行中,要随时根据经济活动的变化情况,会同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运用经济调节手段的意见。
二、建立与健全经济信息系统。在统计、经贸、科技情报、财政、银行、商业、物价、农林、工业交通等部门提供的专业信息的基础上,由国家计委建立全国经济信息中心,汇集各部门和地方各级计划经济部门的经济信息,并创办信息刊物向各个部门、地区、企业及时发布信息。对现有计算中心(站)加以充实和完善,逐步建立起统一的信息传输网络,以及各类数据库、应用软件和数学模型等,形成较为完整的现代化经济信息系统。
三、开展经济咨询工作。计划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经济计划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搞好生产建设、推进技术进步和引进外资等工作。
四、加强计划经济的研究工作。国家计委要以相当大的力量,结合业务工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发展速度、比例关系、生产力布局、技术进步、经济效益以及经济调节手段的运用等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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