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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棉纱棉布规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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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18
第1版()
专栏: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公布棉纱棉布规格
【本报讯】中央纺织工业部在一九五○年十一月全国棉纺织会议中拟订的关于棉纱、棉布的各项规格,业经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三月十六日批准公布施行。该项规格具体内容如下:甲、棉纱:
1、包重:各支棉纱每小包净重(标准含水在内,下同)为四·五三
六公斤(一○磅)(扎绞线及扎小包线等重量在外);每二十小包为一中
包,净重为九○·七二公斤(二○○磅);每四十小包为一大包,净重为
一八一·四四公斤(四○○磅)。
2、长度:每小包棉纱长度=支数×10×840码。
3、含水率:各支棉纱含水百分率均以百分之九为标准(并非吸湿率
)。乙、棉布:
1、含水率:各种棉布含水率均以百分之八·五为标准。
2、含浆率:人民市布含浆率以百分之十七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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