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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基层用人的老框框 干部选聘合同制显示出优越性 全国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已选聘乡(镇)干部六万余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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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15
第1版()
专栏:

打破基层用人的老框框
干部选聘合同制显示出优越性
  全国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已选聘乡(镇)干部六万余名
编者按:由于长期缺乏有计划的现代知识的教育,我国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普遍较差。不仅年龄偏大,而且总体文化水平低、专业知识差,适应不了商品生产的大规模发展,影响农业现代化的实现。为了解决这个日趋尖锐的矛盾,许多地方打破基层用人的老框框,大胆实行选聘合同制,为基层干部队伍注入了一股充满活力的清流,队伍面貌开始改观。这是十分令人欣喜的。实行选聘合同制,方向对头,顺应形势,顺乎民心。希望各地都能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进行这方面的改革尝试,以促进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
本报讯 目前,全国已有二十五个省、市、自治区全面或部分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已选聘乡(镇)干部六万余名。
实行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是搞活基层人事工作的一种新的尝试。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条件,经过考核,确定选聘人员,并签订合同,明确选聘人员的责、权、利和用人单位对选聘人员承担的义务。合同期满后,双方商定是否续聘,不续聘的人员,回原生产或工作岗位。
各地选聘的主要是乡(镇)党、政、群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被选聘的大多是农村和集镇中的高中毕业生,电大、夜大、函大的毕业生,其中不少是勤劳致富、热心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专业户、科技模范等优秀青年。他们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文革”中表现较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联系群众;在行政村或街道担任过基层领导职务,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年龄一般在三十岁左右。
乡(镇)干部选聘合同制实行的时间虽然还不长,但已经显示出了它的优越性。主要是:(一)打开了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渠道,有利于消除人事制度上长期存在的“铁饭碗”、“大锅饭”、“终身制”等弊端。
(二)改变了乡(镇)干部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专业知识结构,提高了素质。例如,湖北省原乡(镇)干部中,四十一岁以上的占40.8%,初中文化程度以下的占75.3%。去年全省共选聘二千七百多人,其中二十五岁以下的占97%,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99%。
(三)扩大了单位的用人自主权,有利于发掘人才、使用人才。过去乡(镇)用人单位没有用人主动权,需要的干部不能及时补充。实行干部选聘合同制后,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缺什么干部选什么人,什么时候缺,就什么时候补。这样,既在编制定员内补充了乡(镇)干部的缺额,解决了工作急需用人,又不拘一格地选拔了人才,使近几年来农村涌现出的生产能手、“土专家”、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分子,能在新的岗位上充分施展自己的聪明才智。(四)开辟了农村乡(镇)干部的来源,有利于稳定农村干部队伍。过去,农村乡(镇)特别是条件比较艰苦的山区,上面派干部,许多人不愿去,去了也不安心。实行选聘合同制,就地选用当地优秀青年,离土不离乡,解决了这个难题。被选聘的农村干部,热爱自己的家乡,熟悉当地情况,了解农民心愿,工作安心。广大群众称他们是“永久牌”的。
        (严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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