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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词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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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15
第4版()
专栏:法律词典

  法律词典
商标专用权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工业产权。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注册所取得的对该商标的独占、使用和转让、许可他人使用等权利。
商标专用权有地域界限。在哪个国家或地区得到法律确认,就受到那里法律的保护。
目前,确认商标专用权归属的原则主要有两种。一为“申请在先原则”,商标专用权归首先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人,我国、英国等世界上多数国家使用这一原则。二为“使用在先原则”,商标专用权归第一个在那个国家使用该商标的人,美国、菲律宾、泰国等国家按此原则办理。
商标注册 商标使用人依照《商标法》和《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商标局申请,经初步审定并公告,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将该商标登入《商标注册簿》,并予公告,发给《商标注册证》。
商标注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商标一经注册,即具有排它性,受法律保护。凡侵害者,要依法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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