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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给业余技术服务开“绿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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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16
第3版()
专栏:记者来信

为什么不给业余技术服务开“绿灯”?
充分调动和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鼓励他们为中小企业和乡镇工业提供业余技术服务,是洛阳市在科技体制改革中的尝试。虽然实践证明它行之有效,但目前却受到“此路不通”的威胁。
洛阳市的科技力量比较雄厚。据统计,全市工程技术人员的数量占职工总数4.4%,远高于全国2.8%的平均水平。然而,这些人绝大多数集中在部属科研单位和大企业里,一些城乡集体企业要提高经济效益,走技术进步之路,苦于技术力量严重不足;许多农民想集资办厂,走商品生产之路,苦于无人帮助设计建造。
为适应形势的要求,洛阳市于去年年底开始聘请一批部属科研单位和大企业的科技人员为“业余技术顾问”,鼓励他们在市科技开发中心的组织下,进行集体或个人的业余技术承包,承担城乡集体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攻关或技术咨询,帮助集资办厂的农民从事设计并使之形成生产能力。
这项改革试验,得到科技人员的拥护和集体企业的欢迎。在较短时间里全市共聘请业余技术顾问五百余名,很快收到明显效果。比如,仅一百五十人的偃师县石油化工厂在受聘顾问帮助下,对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改造,产值、利润均有大幅度增长。
可是,记者最近在洛阳采访时,有关部门纷纷反映:这项改革前途难测。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一些单位对科技人员管得太死,对他们的觉悟和积极性估计不足,认为他们承担业余技术服务后会影响本单位工作,因此阻挠或不让他们搞业余技术承包。目前,许多技术顾问已不敢承担业余技术服务,有的只能瞒着本单位,通过市科技开发中心偷偷接任务。据反映,洛阳一些科研院所的任务不足,有组织地让科技人员业余承接那些因项目较小、大院所不屑光顾的科研或设计项目,既解决小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的困难,又充分发挥了科技人员的“余热”,还使双方单位和科技人员增加了经济收入。这种利国富民、一举几得的好事为什么干不得呢?
二是一些吃惯“大锅饭”的人对科技人员所得的业余技术服务收入“眼红”、忌妒;一些单位在分配上实行平均主义,影响了科技人员的积极性。洛阳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实际分配中往往不落实。某单位十几名技术人员帮助吉利区和偃师县两个乡研制并新建了三个以玉米为主要原料的乳酸制造厂。这三个厂按规定共付了九万元技术服务费,可是参加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分文未得。
一些科技人员不解地问:他们能不能有组织地承担业余技术服务?能不能合理地获取劳动的报酬?
本报记者 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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