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阅读
  • 0回复

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发规定 加强和改进高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16
第3版()
专栏:

  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发规定
  加强和改进高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
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最近联合颁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院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若干规定》,并为此向各地和各有关部门发出通知。
《规定》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和国家的行动指南,是培养学生无产阶级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的理论基础。所有的大学生都必须认真学好这门课程。各级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和教育部门必须充分认识马列主义理论课在高等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一切轻视马列主义理论课的错误倾向。
《规定》说,为了适应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需要,对现行的课程设置和教材必须进行改革。改革的原则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增强课程体系和教材内容的科学性和现实性,使马克思主义理论真正成为学生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帮助他们形成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为了增强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现实性,现在着手准备在全国高等院校增设《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基本问题》课程。在新的课程设置未确定和新教材未编出之前,现行课程不变。马列主义公共理论课的教学时数:文科四年制本科(含艺术院校的理论、创作、编导专业)一般占总学时的2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一百零五学时;四年制外语专业按文科开设马列主义的各门课程,每门课最低不少于八十学时;理工农医等四年制本科和艺术院校的技巧、表演专业占总学时的10%左右,每门课最低不少于七十学时;五年制和六年制本科,要相应地增加学时。自习与课堂教学时间的比例为一比一,要列入课程表,由任课教师掌握。任何学校和个人都不能任意减少和侵占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时间。研究生和大学专科的课程设置和学时另定。
《规定》提出,为了提高学生的思想素质,增强鉴别能力,高等院校应逐步开设西方现代哲学思潮、经济思潮、政治思潮、文艺思潮的评论讲座。要积极地组织力量编写新教材,编辑出版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和供学生阅读的经典著作选读本,有计划地拍摄各门马列主义理论课的电教片。
《规定》要求加强教学中的各个环节,大力改进教学方法,实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把教学变为师生一起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讨论问题的过程,坚决克服“注入式”的教学方法。所有教师都应教书育人,不仅要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而且要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工作。
要严格执行考查和考试制度。考查和考试主要是检查学生对马列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解和运用这些原理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检查学生的记忆力。马列主义理论课的学习成绩是决定学生能否升级和毕业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招收新生(包括研究生)和授予学位时,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任意降低马列主义各门学科的录取分数线和标准。
《规定》还说,马列主义课教师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当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提出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的讨论,参加有关的学术活动,以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鼓励和组织他们开展科学研究。要把他们的科学研究项目,分别纳入学校、地方和国家的科研规划。
《规定》强调,要加强马列主义课教师队伍的建设,改善他们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条件。
《规定》最后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或科教部)和教育厅(局)、国务院各部委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工作的领导,必须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