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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弱”与“强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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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17
第4版()
专栏:漫话

  “软弱”与“强硬”
  石角
一位干部在担任某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犯了严重的以权谋私的错误。最近省委在整改中发现后,立即作出处理决定。
一年多前,地区纪委查实后,曾建议给予那位干部以撤销职务的处分。可是,地委不仅不给他任何处分,而且过了三四个月后反而把他调到地区一个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去了。请看,某地委软弱无力到了何种程度。
但仔细一想,说某地委“软弱”,似乎不够全面。因为,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明文规定:对于《准则》公布后以权谋私的党员干部,错误严重的要给以党纪政纪处分。党中央还指出,各级党组织要边整边改或未整先改。某地委姑息迁就的那位干部所犯的严重错误,正是发生在《准则》公布以后的1981年至1983年8月之间,而让他“易地作官”已是整党决定公布后两个多月了。可见,说某地委在不执行党中央的方针上表现得很“强硬”,大概不算过分吧!?
为何有这种“软弱”与“强硬”的不同表现呢?是认识问题,还是有别的原因,这是在整党中值得认真对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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