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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农通讯员和一稿两投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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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3-18
第6版()
专栏:

  关于工农通讯员和一稿两投问题
一、答辽西日报辽西日报:
三月七日来信收到。
公营工厂的厂长和一切工厂中的工会主任、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不论他们是大学毕业生或留学生,只要他们积极参加报纸工作,热心为报纸写稿,报道群众生活中的各种新鲜事物,竭力推广建设新中国的各方面的先进经验,正确地批评党和政府工作中的各种缺点使这些缺点因为被发现而得以改正,他们就可以是工人通讯员,并应当受到欢迎。工农通讯员运动是群众运动,不是政治组织。如果只是注意厂长、工会主任、工程师和技术人员是否从事体力劳动,思想感情是否已经工人化,而不注意他们是否以爱国主义的热情参加报纸工作,是不对的。某些工程师或技术人员很可能思想改造还不彻底,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看见新鲜事物和先进经验,也不妨碍他们看见各种工作中的缺点。同样,对农村通讯员如果仅仅注意他们是否下地干活,也是不对的。
你们说,如果厂长、工会主任、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参加写稿可作为工人通讯员的话,那么,你们现有的通讯员便绝大部分是工人通讯员了。诚然,他们是工人通讯员。但是这不能作为自满的理由。因为他们仅是工人群众和工人通讯员中为数极少的一部分。农村通讯员也一样,农村干部和农村知识分子不过是农村群众和农村通讯员中为数极少的一部分。由此可以知道,经常派遣记者在工农群众中去组织生产先进分子和积极分子为报纸写稿,不断地扩大工农通讯员的队伍,必须是报纸的主要的和固定的工作。
你们把通讯员划分为工农通讯员和一般干部通讯员,发给两种不同的通讯员证,是完全不必要的。必要的事情是经常组织他们写稿,而不是发给他们证书。这是很明白的,一个没有领到通讯员证的积极分子如果向报纸投稿,报纸不应该而且也不会因为他没有领到报社的证件而拒绝他们投稿。
当然,在报社内部分别按地区和职业等进行一种关于通讯员的统计是必要的。其目的在于从这种统计材料中看出通讯员的分布情形,使报纸本身知道应当继续向那些方面去发展通讯员。但是如果把他们的职业当作一种头衔去称呼通讯员,如说某为工人通讯员,某为干部通讯员,并填写在通讯员证上面,那就没有什么意义了。编者
二、答山东张明同志张明同志:
新闻总署关于工农通讯员问题复华东新闻出版局一电指出一稿两投现象主要是由于报纸不重视工农通讯员和读者来稿造成的,所以应由报纸编辑部负责。同一电文中所指出的“工农通讯员不是报纸编辑部的工作人员,他们与报纸之间没有固定的组织关系”一点,则是为了防止一稿两投的流弊。因为有些人同时被同一地方的两家以上报纸聘请为通讯员,如果各报都采取某种组织形式把他们与通讯员之间的关系固定下来,每一家报纸都规定同一个通讯员每月应为报纸写稿若干,通讯员穷于应付,当然只好把同一稿件抄写几份分发各报了事。这是报纸要求与通讯员建立固定的组织关系的结果,其进一步发展和滥用可以使工农通讯员运动完全失去它的意义。比如,上海就曾经有过这样一种情形:有的工厂因为工人通讯员身兼数职,任务繁重,怕他们耽误工作,干脆在厂里增设一个“统一发稿”的专门机构,把各报向工人通讯员所要的稿子包下来,由这个机构统一向各报发稿,限制各报自行发展通讯组织。假如我们认为一稿两投是一种不妨任其存在的办法,那么,这种办法的发展和滥用就在事实上受到了鼓励。上海某些工厂所实行的“统一发稿”办法可能会为更多的工厂所采用。但是这种“统一发稿”办法带有包办代替的性质,可以成为某些工会农会或行政负责方面限制其成员为报纸写稿的手段,可以削弱工农群众与报纸之间的关系和报纸的群众工作,当然更谈不到提高工农群众的政治积极性了。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稿两投是一种不好的现象。新闻总署给华东新闻出版局的答复强调报纸编辑部应当重视群众工作,改变对待工农通讯员和读者来稿的态度,以争取逐渐减少这种现象,是完全正确的。但是用以减少这种现象的办法只能是加强报纸本身的群众工作,并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说服工作,而不是马上由报纸编辑部或其他有关机关定出一条办法来硬性地加以禁止。在将来,在这种现象逐渐减少以后,为了使这种现象最后趋于消灭,也只能用教育的而不是任何带有强制性的方法。
反对一稿两投,对于先进经验和重要发明的传播有没有妨碍呢?我们认为没有妨碍。因为这种稿件经报纸刊载以后,即使当地新华社记者没有立即发给新华总社向全国广播,也会有外地报纸转载。但是,万一这种稿件送到报社以后为编辑部所忽视,或甚至塞进了字纸篓,岂不被埋没了吗?应当承认,这种情况是可能有的。唯其可能有,所以新闻总署在过去一年来一再要求各报重视工农通讯员和读者的来稿,而各报在事实上也已经对这个工作作了极大的努力。如果通讯员发现自己的稿件被忽视或被埋没,可以而且应当向编辑部提出批评。如果某一稿件确有内容但由于编辑部的无知而落选,那么,不用说,通讯员完全有权把同一稿件改投其他报纸。
一个通讯员是否可以同时兼任其他外地报纸的通讯员呢?我们认为,如果他愿意,是可以这样作的。因为这种通讯员一定是群众中的积极分子,他对于报纸工作的这种热情是应当受到鼓励的。但是应当向他建议,不要把同一稿件抄送同一地点的几家报纸。即使他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兼任了几家报纸的通讯员,也以把不同的稿件投给不同的报纸为宜。另一方面,报纸发展工农通讯员也应当尽可能避免互相重复。新闻总署给华东新闻出版局的答复指出“事实上可能会有这样一些情形,即党工作者由于他们的自觉而首先为中央和地方的党的机关报写稿,工会工作者首先为工会机关报写稿等”,可以看作报纸发展通讯员的一种只要努力就可以有所成就的方向。全国每一个地方和每一个部门都有党工作者,每一个城市和每一个工矿企业都有工会工作者,其他如农民报和青年报也一样,只要报纸工作做得好,内容能充分适合各自的基本读者的需要,各种拥有不同的基本读者的报纸都有自己的不同的通讯员积极地参加它的工作是完全可能的。不过各报通讯员在这样一个方向的发展,必须以通讯员的自觉自愿为基础,而不应当是以任何带有强制性的手段来达到这种发展。比如,有一个工会工作者不愿意担任工会机关报的通讯员,而愿意为党的或青年团的机关报担任通讯员,他有选择的自由。要是工会报纸利用工会权力加以干涉,那么,这个报纸便违反了健全的报纸工作的原则。
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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