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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决定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处室以上干部实行任期制 专业干部订合同公开招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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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3
第1版()
专栏:

武汉市决定改革干部人事制度
处室以上干部实行任期制 专业干部订合同公开招聘
新华社武汉10月21日电 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最近制定了关于市直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试行办法,并决定对市直各部、委、办、局和处(室)的负责干部实行选聘制、任期制、奖惩制和交流制。
改革试行办法规定:机关干部主要应从基层单位现有干部中择优选用,专业性较强的部门,可实行公开招聘,签订招聘合同,合同期满,根据表现续聘或解聘;对市直各部、委、办、局和处(室)的负责干部,一律实行任期制,干部任职期限,一般为三至四年,任职期满,经群众评议和有关部门考核、批准,可以连任;对上述负责干部实行每年考核一次的制度,通过考核,评出优劣等次,实行奖惩,择优晋升;凡在一个单位工作时间较长或连续任职期满的干部,要有计划地分期分批进行交流。
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认为,改革之举,贵在用人,坚持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关系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来抓。近半年来,全市已在一千二百五十个企业中普遍推行了选聘制、任期制、厂长负责制和评议制,在改革企业干部人事制度上取得了较大的成效。这次对市直机关人事干部制度进行改革,是为了进一步适应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使机关成为“机构精干,工作效率高,密切联系群众,很少官僚主义习气”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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