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5阅读
  • 0回复

献“余热”与用“余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4
第4版()
专栏:漫话

献“余热”与用“余权”
袁建达
凌云胜、冯剑秋、宋平同志,离休后不图清闲,不为报酬,主动到较贫穷的乡村传授技术,帮助农民致富,实践着“为农村贡献余热”的誓言。
读了这几位老干部事迹的报道,想到另外个别人。他们过去担负着领导职务,退居三线后,办“民间企业”,让老部下、老“关系”批物资,赚大钱,装填私囊。这种用“余权”谋私利的干法,实在有损老干部的形象。
“余热”与“余权”,一字之差,意思相反。献“余热”,是广大离休老干部“春蚕到死丝方尽”的真实写照,表达他们一辈子忠于党和人民的决心;用“余权”谋私,是见利忘义、立党为私的表现。把这种看法向极少数办“民间企业”的离休老干部说清楚,相信他们会改弦更张,变用“余权”为献“余热”。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