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阅读
  • 0回复

以改革促改造——全国冶金工作会议侧记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5
第2版()
专栏:

以改革促改造
——全国冶金工作会议侧记
本报记者 董焕亮
最近,在全国冶金工作会议上,记者采访了冶金部领导和鞍钢、首钢、武钢、马钢、太钢等企业经理,大家的一致呼声是:要以改革促进现有企业的改造,加快冶金工业的发展步伐。
建国以来,冶金工业建设上的一个很大教训是建成一个项目后,把它产生的利润全部收走,使它没有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而把这些钱集中起来拿去铺新摊子。按照这个办法,新厂因建设周期长,迟迟不能投产,没有效益;老厂又因缺乏改造资金,衰退老化,生命力越来越弱。当前,就是要借改革的东风,彻底改变这种老办法、老框框。鞍钢、马钢的经理兴奋地说:国家确定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坚决把投资的重点放在原有企业、原有工业基地的技术改造和改建扩建上,这样就能够使现有企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搞好现有企业的改造,首先需要赋予企业生财、聚财的活力,解决改造所需的资金问题。大家认为,实行第二步利改税和在冶金工业系统实行某种形式的投入产出包干办法,是企业取得改造资金的有效途径。通过这两项重要改革,一来企业有了一部分利润留成,花自己的钱会比向上伸手吃“大锅饭”时珍惜得多,把资金主要用在花钱少、周期短、见效快的改造项目上,真正做到走以内涵为主扩大再生产的道路;二来由于企业对自有资金心中有了底,能够放开手脚编制和执行技术改造的中长期规划,用“滚雪球”的方式逐步扩大改造规模。首钢正是由于领导部门给了利于生财聚财的政策,从1979年到1983年,一共筹集到五亿五千万元改造资金,平均每年递增29.5%,搞了四十二项重大技术改造,生产能力和效益迅速提高。
一些企业的经理提出,要放宽对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权和扩大企业的外贸自主权。目前企业不但要逐级上报技术改造的总体方案,而且逐年都要申报年度计划,申报具体项目的改造方案。看起来似乎很严格,其实许多项目,领导机关并不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往往层次愈多,愈容易助长官僚主义。企业经理们反映,六五计划期间需要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有不少到1983年才批下来。在等待审批期间,设计院不给设计,企业不能购买设备、征购土地,更得不到外汇,无法搞引进。这种做法不改变,搞技术改造就不是一般的贻误时日的问题,而常常要贻误一年、几年时间。例如,鞍钢齐大山矿选矿设备的改造,是关系到鞍钢冶炼指标能否由落后变先进的关键。1982年初,冶金部领导到现场,与工程技术人员一起确定了改造方案。1983年9月将可行性研究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一直拖到今年6月才批准这个方案。
当前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各方面向企业伸手,有可能把部分本应用于技术改造的资金挪作他用。有的钢铁企业下放到省市领导以后,省里、市里都提出向企业要钢材,结果厂里今年可用于自销的钢铁将被全部吃光。企业经理们强烈呼吁,地方应当支持冶金企业搞改造,这样不但企业可得到发展,而且地方可通过发展为企业服务的各项事业,同样达到生财聚财的目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