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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更需要搞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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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5
第5版()
专栏:

大企业更需要搞活
施增琦
现在农业搞活了,小企业也开始活起来了,但大型企业绝大多数还没有搞活,这是迫切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大企业集中了国家巨大的生产力,掌握了雄厚的人力、智力、物力和财力,只有大企业活了,我国城市经济改革才算有了决定性的进展。
化工的大企业,除少数是七十年代以来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新厂外,绝大多数是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发展起来的,个别还是四十年代的老企业。由于过去对企业统得过死,国家拿走得太多,它们现在一般都是装备落后,生产效率低,设备腐蚀大,折旧低,更新改造方面的欠帐越来越多。有的甚至爬不动了,只好由国家专门拿出大笔投资,以“恢复性大修”的名义来还帐,让它继续维持简单再生产。化工大企业大多又是基本化工原料和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者,是国家指令性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产品价格低,又不能象小企业那样灵活浮动,因而多数企业虽然经济效益远高于小化工企业,却只能获得微利,缺乏自我更新改造和发展的能力。
十二届三中全会向我们指明了搞活大企业的道路。只要真正尊重大企业也应具有的相对独立的商品经营者的地位,大企业就同样可以搞活,这需要从国家和企业两方面着手。这里着重谈谈国家要为企业创造什么条件的问题。
当前最重要的,是要真正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十条暂行规定和各地区、各部门放权的具体规定,把已经答应给企业的权利真正交到大企业手里。据了解,这个问题还远未解决。今后一个时期要花大力气兑现这一政策,一个企业一个企业地认真落实,这是搞活大企业的起码条件。
要真正搞活大企业,还必须深入进行计划体制和价格体系的改革,使国家计划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当然这有个过程。为了起步,建议按小配套改革的精神,当前在计划和价格上先搞三条改革。
一是大企业的各项计划指标,包括产量、产值、利润、成本等,其总指标原则上一律改为指导性计划,不作硬性规定。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的,原则上不要把生产能力占满,以不超过指导性计划产量的90%为宜,给企业留点余力,切不要再搞竭泽而渔。象纯碱那样特别紧俏的产品,为了使国家能多掌握一点,可以要求企业将指令性计划外超产的一部分也交给国家分配,按超产浮动价格计价。如果用这个办法,从明年起实行指令性计划产量基数包干,一定三年或五年不变(有新建项目投产时再调整包干数),可以肯定,企业活力必将大增,国家收益和掌握的产品也会更多。同时,在实行利改税的条件下,企业各项总指标都改成指导性计划,对于克服当前仍由地方和部门多头下达计划所造成的矛盾,也有好处。
二是超产自销产品的价格,属特别紧俏的,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商定,也可以不受浮动幅度的限制。
三是企业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搞更新改造项目的,属于企业微观经济决策权范围内的事,应允许企业自主决定,各方面都不必让企业去取得政府的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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