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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大量贪占教育经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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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7
第5版()
专栏:

他们大量贪占教育经费
编者按:最近本报收到了黑龙江省教育厅就此事向全省发出的通报。通报中指出:“类似肇东县教育局某些领导同志任意挪用教育经费的问题,其他地方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个别领导干部还相当严重。希望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检查一下。肇东县委、县政府目前也开始着手对县原教育科负责人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教育经费要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党中央和国务院早有规定。以权谋私,贪占教育经费,是绝对不能容许的。肇东县的问题,值得各地引以为训。
我县原教育科科长于浚等人,挪用贪占大量教育经费,严重地损害了教育事业。
1981年,我县教育科挪用建设校舍专用的教育经费三十多万元,建了办公大楼。负责文教的副县长于际和教育科长于浚等人又借建楼之机,为自己建了高标准住宅。于浚建了三座新住宅。教育科党委书记张际及其他领导人,也都为自己盖了高级住房。
原教育科领导人大量挪用贪占教育经费,严重地影响了学校的修建。五里明公社新宇小学因拨款少,建造质量差,致使新建校舍倒塌,造成砸死、砸伤学生的悲惨事件。我县有些中小学,学生上课缺桌少凳也无钱添置。
以上情况,我们曾多次向县里反映,但问题长期未得到严肃处理。
黑龙江肇东县教育科
部分干部及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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