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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按规定使用介绍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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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7
第5版()
专栏:建议与要求

要按规定使用介绍信
我厂传达室接待各单位来联系工作的同志时,发现其中有些人所持的介绍信很不规范。例如,过去在本市内联系工作用的介绍信,有效期不超过三天。而现在“有效期”一栏内,填写十天、半月的不足为奇。又如,按照常规,生产大队和科室、车间的公章只限于内部使用,可目前这种介绍信却能到处用。再如,有的单位在一张介绍信的开头,开列了若干工厂的名称;有些人甚至身带一叠盖好公章的空白介绍信,随要随填。遇到上述情况,传达室的同志工作认真一些,就会发生争执;要是马虎一点,又是对工作不负责任。建议各个单位要对介绍信加强管理。
上海船厂 王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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