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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企业活力 推动经济改革 大连市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取得进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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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8
第1版()
专栏:

增强企业活力 推动经济改革
大连市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取得进展
本报讯 记者马鹤青报道:大连市在五十家工厂企业中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工作,经过六个月的努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从10月下旬开始,大连市采取“点上深入,面上铺开”的方针,又有四十九家工厂企业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到年底试行单位将达到全市国营工厂企业的70%。中共大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决心按照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决议精神,抓好这项工作,增强企业的活力,推动各项经济体制改革。
大连市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工作,是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的。他们首先组织全市工厂企业的干部学习有关文件,帮助大家认清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是促进工厂企业进步的重大改革,消除了各种误解和疑虑。参加试点的工厂企业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调整领导班子,选配出厂长(经理)和党委书记。党委把应由厂长(经理)负责的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权移交给厂长(经理),同时制定出党委、厂长(经理)和职代会的日常工作细则,使党、政、工各司其职,理顺了三者的关系。
对于这项经济体制改革,大连市采取了严肃认真的态度,在试行中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帮助各工厂企业找到适合自己情况的具体办法。六个月来,各试点单位都发生了可喜的变化。首先是加强了厂长(经理)对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的统一指挥,消除了无人负责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据统计,各工厂企业的生产经营不断改进,产值和利润增长很快。第二个变化是各单位党组织加强了自身的建设,进一步改变了“党不管党”的状况,党委集中力量抓思想政治教育和发展党员、健全组织生活等工作,并且对本单位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本单位的党员带头完成任务,起模范作用。第三个变化是职工参加民主管理的活动比过去更好地开展起来。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工厂先后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们畅所欲言,提出生产和经营方面的许多改革办法,参加制定本单位的奖惩条例,推荐干部,行使了当家作主的权利。因此,人们认为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单位实现了党、政、工“三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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