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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共中央执委会决定采取新经济措施 加强物质鼓励杠杆作用提高经济效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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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8
第6版()
专栏:

罗共中央执委会决定采取新经济措施
加强物质鼓励杠杆作用提高经济效率
新华社布加勒斯特10月27日电 罗共中央政治执行委员会10月26日在总书记尼·齐奥塞斯库主持下举行会议,决定采取新的措施完善1978年开始实行的财经机制,大幅度加强物质鼓励的杠杆作用,进一步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提高经济效率、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计划的积极性。
会议通过一项关于企业的职工分红基金的决议规定:今后企业因违犯经济合同、未按期偿还贷款和资金停滞而承担的经济罚款,从职工分红基金和企业的总利润中各支付一半,改变过去经济罚款全部从企业利润中支付、不影响职工个人分红的作法;企业因超额提高劳动生产率和降低材料消耗而获得的超计划利润,第一年的50%、第二年的25%用于增加职工的分红基金;出口生产中因实际创汇率高于原指标而获得的超额外汇,第一年的50%、第二年的25%折换成本国货币用于增加职工的分红基金;企业因采用科研成果而增加的利润,第一年的60%、第二年的30%用于增加职工的分红基金;企业因采用群众技术革新成果而增加的利润,第一年的50%、第二年的25%用于增加职工的分红基金。
为保证财经机制更好地运转,罗共中央政治执委会根据齐奥塞斯库的建议,决定从11月1日起开始大幅度地降低各类贷款的利息。工业、运输、科研、供销和外贸的普通贷款,利息由8%降至5%。农机站和农业社的贷款,利息分别由原来的6%和5%降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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