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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一起贪污案 原四川省轻工业局进出口办公室副主任王改祥、原重庆钟表工业公司经理张仪伯被加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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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9
第4版()
专栏: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一起贪污案
原四川省轻工业局进出口办公室副主任王改祥、原重庆钟表工业公司经理张仪伯被加刑
本报讯 通讯员金剑、记者黄文福报道:一起量刑偏轻的贪污案,最近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指令重新审理后改判。主犯、原四川省轻工业局进出口办公室副主任王改祥和原重庆钟表工业公司经理张仪伯,分别由原判有期徒刑四年、三年改判为七年和五年。
王改祥、张仪伯等六人,1981年1月在瑞士考察手表生产技术和谈判引进技术设备期间及回国后,合谋贪污二万二千七百多瑞士法郎、手表十一只,共折合人民币二万七千五百多元。其中王改祥分得美元、瑞士法郎、手表和人民币等共折合人民币七千九百多元。张仪伯分得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三千五百多元。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9月对王改祥、张仪伯等作了判处,后经上级人民法院检查,发现此案量刑偏轻,指令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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