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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运用价值规律,调节社会主义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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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9
第5版()
专栏:

自觉运用价值规律,调节社会主义经济
董辅礽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突出地强调了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作用,这是十分重要的。
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客观地要求以满足社会及其成员日益增长的需要作为社会生产的目的。在特定的时间,社会拥有的现实的资源总是一定的、有限的。这些资源,无论是人力资源、财力资源还是物力资源,都表现为一定数量的社会劳动时间。要使这一定的、有限的资源能更充分地满足社会及其成员的各种需要,就必须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这就是:第一,必须节约社会劳动时间,以便利用这一定的、有限的资源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第二,必须使社会劳动时间分配于各种产品生产上的比例同社会需要的比例相适应。这两点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中是通过对资源利用和对社会需要的不断的调节来实现的。这些调节,是各种经济规律作用下的客观过程和人们的主观过程结合进行的结果。在这些规律中价值规律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价值规律依然起着调节社会主义经济的作用,而且在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下,价值规律的作用最终要导向满足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这一社会生产目的。
价值规律,概括地说,就是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的价值的规律。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调节是以此为契机通过下述两个途径来达到的。第一,它推动着各个商品生产者努力改进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物化劳动,以减少生产某种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尽力使它不高于进而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得到应得的甚至更多的收入。第二,它推动着各个商品生产者按照社会需要的比例去分配社会劳动时间。如果生产超过需要,供过于求,价格就会低于价值;反之,价格就会高于价值。这样,价值规律就通过价格的变动指示各种商品生产者或者减产或者增产,从而调节着社会劳动时间在各种商品生产上的分配比例,使其同各种需要的比例相适应。
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由于形成了全社会的共同利益,使得社会能够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并运用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进行有计划的调节。这种调节,可以是事前的,也可以是事后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间接的。它们都可以是社会运用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进行的有计划的调节。市场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主要场所。在私有制的商品经济中,价值规律通过市场中的交换活动而对社会生产进行的调节,是一种事后的、间接的调节。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价值规律仍然要通过市场对社会生产进行事后的、间接的调节。事后的调节可以校正事前的调节的差误,间接的调节可以同直接的调节相互补充。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我们不仅应该而且能够通过制定经济计划、通过对市场的有计划的指导和利用,使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的事前的调节同事后的调节、直接的调节同间接的调节结合起来进行,从而在各种经济规律的共同作用下,使价值规律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调节能够导向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更充分的实现,并能克服或大大减弱市场可能带来的经济的波动和其他消极后果。为了做到这一点,就必须使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调节的主观过程和客观过程尽可能地相一致,这就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加深对价值规律(以及其他经济规律)及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作用的机制的认识,并能正确地运用。与此同时,还需要建立能够正确地运用价值规律的经济体制,特别是计划体制。这是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所提出的一个重要目标。达到了这样的目标,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行就会既有统一性,又有灵活性,社会资源就会得到更加有效的利用,从而使社会及其成员的需要得到更好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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