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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亚拉巴马州地方法院 拒绝受理所谓湖广铁路债券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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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29
第6版()
专栏:

美国亚拉巴马州地方法院
拒绝受理所谓湖广铁路债券案
新华社华盛顿10月27日电 据《纽约时报》今天报道,美国亚拉巴马州地方法院法官克莱蒙26日拒绝受理关于湖广铁路债券问题的一项诉讼案。
克莱蒙说,他无权受理此案,因为原告是根据美国1976年通过的《外国国家豁免法》提出诉讼的,而湖广铁路债券的兑现期是1951年,因此,他没有任何权力根据《外国国家豁免法》对此案作出裁决。
所谓湖广铁路债券案,是美国公民杰克逊等九人于1979年11月在亚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对中国提出起诉,要求偿还他们持有的中国清政府1911年发行的湖广铁路债券的本息。美国该地方法院曾于1982年9月1日无理作出“缺席判决”,要求中国政府向原告赔偿四千一百三十余万美元。
中国政府曾就湖广铁路债券案多次向美国政府提出交涉,申明中国立场,并根据国际法享有主权豁免的原则,坚决拒绝美国法院的无理判决。
今年,美国亚拉巴马州地方法院取消了1982年作出的“判决”,重新审理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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