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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对青岛、烟台进一步开放 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作出批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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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0-30
第2版()
专栏:

国务院对青岛、烟台进一步开放
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作出批复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 国务院10月20日就山东省《关于青岛、烟台两市进一步开放、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方案的报告》作了批复。
国务院的批复说,青岛、烟台两市是我国东部沿海两个重要的港口城市,在实行进一步对外开放中,要从争取提前实现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出发,大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要立足于发挥当地优势,创出一批适销对路、竞争力强的“拳头”产品;要把自身的发展同周围地区的发展联系起来,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为山东省和全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批复同意两市在抓好现有企业技术改造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位置定在准备新建的胶县至古镇铁路线以东,烟台墩以西,前湾港以南,唐岛湾以北。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位置定在福来山一带的夹河以西,柳林河以东,柳子河以北,海岸线以南。
批复要求两市要注意发挥旅游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有计划地建造一批旅游服务设施,增加旅游商品的生产和供应,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多种渠道开辟客源。要内外兼顾,高、中、低档相结合,适应各方面的需要,提高经济效益。
批复希望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两市的进一步开放工作。对两市的经济发展规划,应加强指导协调,帮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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