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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育、法律界人士倡导实行母语教学 提高中文在香港的法定地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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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01
第3版()
专栏:

香港教育、法律界人士倡导实行母语教学
提高中文在香港的法定地位
新华社香港10月31日电 为适应未来香港地位的变化,香港教育、法律界人士正积极倡导实行母语教学,提高中文的法定地位。
香港教育专业人员协会会长司徒华在10月28日举行的“城市论坛”和前一时期举行的“面向九七研讨会”上发表演说时都曾指出,香港居民不学好母语,不但无法继承中国的文化传统,甚至连了解历史和关心现况也有困难。他说,教育界和社会人士多年来对推行母语教学的强烈要求,现已到了一个突破的阶段,推广普通话和简体字更是刻不容缓的事。
香港立法局非官守议员何锦辉在辩论港督施政报告时,提出了提高中文地位的六条具体建议:一、在招聘公务人员时,应给予受中文中学教育的年轻人以机会,中国语文一科须列为所有申请人的必修科目;二、公务人员晋升时须考虑其中文水平;三、对讲写中文达到指定程度者应予以奖励;四、尽力使中文在法庭诉讼中得到与英文同等的地位;五、鼓励专上教育学院,把中文科合格列为考生入学条件之一;六、立刻决定使用中文作为中小学的授课语言,提高运用中文及英文的程度。何锦辉认为,这是为香港主权重归中国必须作的实际准备。
香港大律师公会和香港律师会,最近也致函港府布政司夏鼎基,倡议自1986年1月1日起,所有刑事案件的起诉书均应使用中文及英文写成(目前只有英文),并建议在法庭宣读刑事案的判词时,须有中文本。
香港不少报纸发表评论,支持教育界、法律界人士关于提高中文地位的建议。《大公报》的一篇评论指出,可以采取很多措施来提高香港的一般中文水准,“但关键是要改变语言歧视的政策”。《新报》的一篇社评指出,香港现在如不着手做好母语教学,肯定会是未来社会所需人才的一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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