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02
第5版()
专栏:

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解
郑必坚 罗劲柏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制订了蓝图。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十亿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已经和正在行动起来,对自己每天劳动于其中的、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经济体制,自觉地进行改革。这是当代社会主义中国的一个具有伟大意义的经济和政治动向。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和目的是什么?它将把中国引向何处?这不仅是我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深深关切和思考的问题,而且也是世界上一切关心人类前途和命运的人们密切关注的问题。
社会主义作为一种理想,在人类历史上有长久的渊源,但是只有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后才形成为科学的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在科学分析资本主义矛盾的基础上,预见到消灭剥削、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将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特征,而有计划地发展经济则将是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重要标志。十月革命以来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证明马克思主义的这些基本原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历史的曲折又反复说明,要使这些原则成为现实生活中生气勃勃的东西,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就决不象原则本身那样简单明了,决不是可以一蹴而就的。长期以来,正是在如何认识和运用这些基本原则的问题上,在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上,存在着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教条化的错误倾向。这种倾向,把某种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经济模式,当做是社会主义的唯一标准,而把任何触动这种模式的改革,看成是异端,是背离社会主义。这就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蓬勃发展。
十二届三中全会《决定》的一个重大历史贡献,就在于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精神和巨大的理论勇气,系统地打破了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教条化的种种错误观念,确定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对我国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一系列互相联系的环节和方面进行改革,并且明确指出了我们所要改革的是那种僵化的模式,所要建立的是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这就从根本上回答了改革的性质和目的,回答了经过改革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
第一,在所有制问题上,《决定》打破了把全民所有同国家机构直接经营混为一谈的传统观念,正确处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把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这就抓住了搞活社会主义经济的要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属于以国家为代表的全体人民,这是没有疑问的。但是,过去往往把全民所有简单化地理解为国家机关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结果就是政企职责不分,企业成了国家行政机关的附属物,企业和广大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受到严重束缚和压抑。企业这样的社会生产基本单位活不起来,正是社会主义经济缺乏应有活力的根本原因。《决定》针对这一点,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企业的所有权同经营权应该适当分开,政企职责应该分开,企业应该在国家的指导、调节和管理下,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抓住这一环,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就有了明确的中心和方向。
应该看到,所有权同经营权的某种分开,是不同社会制度下都存在的现象,并且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和经营规模的扩大而日益普遍。只不过在不同社会制度下,这种分开具有不同的情况和性质,服务于不同的生产目的罢了。如果说资产阶级、地主阶级敢于这样做,并没有因此而损害他们私有制的所有权;那么我们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在国家的指导、调节和管理下,把本来应由企业自主的经营权交给本身就是人民一分子的企业领导人和广大职工,难道反而不行么?这样做,只会有利于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有利于巩固和完善而决不会削弱社会主义的公有制。
第二,在计划经济问题上,《决定》打破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这就从宏观上为搞活社会主义经济创造了必要的前提条件。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这本来是社会主义优越于资本主义的一个重要标志。但是长期以来,把计划经济理解为主要依靠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似乎只有一切统死,才是社会主义;而运用商品市场关系和价值规律,则是“资本主义”。这是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教条化的一个典型表现,也是造成社会主义经济缺乏应有活力的一个重要原因。《决定》针对这一点,明确指出我们的计划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且根据商品经济的特点和我国国情,决定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从而为建立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主观和客观相一致的计划体制指明了途径。
大家知道,商品经济并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东西,它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都可以存在。有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就要起作用,就必然有竞争。社会主义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的区别,不在于有没有商品经济,也不在于利用不利用价值规律和是否容许竞争,而在于所有制根本不同,在于剥削阶级是否存在,在于运用这些东西为什么样的生产目的服务,在于商品关系范围不同。因此,那种一听说商品经济、价值规律和竞争就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如果因为要反对资本主义,就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具有重大积极作用并将长期存在的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也当做“资本主义”,而一概加以“限制”,结果只能是把社会主义经济自己“限”死。当然,正如《决定》所指出,即使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它的广泛发展也会产生某种盲目性,竞争也会带来消极现象和违法行为。这就需要计划的指导和调节,需要国家的干预和管理,需要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但是,难道能够因为这些就否定商品经济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历史必要性,就把它同计划经济对立起来吗?这同列宁批评过的那种把澡盆里的小孩和洗澡水一起泼掉的错误方法不是完全一样吗?
第三,在分配问题上,《决定》打破了那种认为社会主义就是吃大锅饭的传统观念,用辩证观点看待共同富裕,把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依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的政策作为整个社会走向富裕的必由之路,这就为真正落实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指明了方向。消灭剥削和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及其表现。但是如果把消灭剥削理解为消灭一切差别,把共同富裕理解为同步富裕,把合理分配理解为干好干坏一个样,甚至把按劳分配当成“资产阶级”的东西,那就不可避免地要走向平均主义,鼓励吃大锅饭,鼓励向落后看齐。其结果,只能是共同贫穷,大家摽着穷!这种由于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教条化而给我们造成的痛苦教训,难道还少吗?平均主义之所以要不得,是因为它反映了小生产的“均贫富”的落后观念,而当这种观念被某些教条装扮起来,就更加貌似“革命”,具有更大的破坏力。平均主义从来就是一种空想,是违背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利益的,因而是同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背道而驰的。
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之所以是一项马克思主义的大政策,就因为它放手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因而最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大发展,最符合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的要求。必须看到,实行按劳分配原则所造成的差别,是由于劳动的质和量不同而带来的差别,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优劳优得的差别。这种由于劳动造成的差别,同私有制基础上少数人剥削大多数人的劳动所造成的差别,是根本不同的。还应该看到,执行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的实际结果,将会是:一部分人走在前头,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也逐年提高,走在前头的榜样有力地吸引和鼓舞着越来越多的人一浪接一浪地富裕起来。与此同时,国家和社会还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给予帮助和扶持。近几年改革后的农村情况,就是这样。在共同富裕道路上的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发展,完全符合事物的辩证发展规律。这同那种极少数人变成剥削者而大多数人陷于贫穷的两极分化,难道有丝毫共同之处吗?
以上三个方面,当然不可能包括《决定》所涉及的全部重要内容。但是就从这些也可以看出,我们经济体制改革的性质和目的,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前提下改革具体制度,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这样的改革,不但不是什么“背离社会主义”,而是真正的坚持社会主义,它不但不会削弱、只会更加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
这里还有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看待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经营管理方法。《决定》明确指出,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必须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管理方法”。这样会不会引进资本主义,损害社会主义呢?
要认清这个问题,就需要对这类先进经营管理方法进行具体分析。大体而言,无非包含这样几个方面: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消耗和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的经验和方法;进行分工、协作和组织劳动,调度物资的经验和方法;迅速地、科学地汇集、分析和传布经济、技术信息的手段和方法;以及通过价格、税收、货币、信贷等经济杠杆,调节社会需求、投资、调整产业结构等的某些经验和方法。所有这些,都是任何现代社会化生产所必需的,是在微观上进行企业科学经营管理,在宏观上掌握和调节社会经济动向的方法和手段。这些方法和手段,实质上是组织现代社会化生产的经验积累,是人类物质生产实践所形成的共同文明成果,是不以社会阶级关系不同为转移的。当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形成的先进经营管理方法,某些方面不可避免地会打上资本主义的烙印。这就需要我们加以分析,而不能简单照搬。但是,难道能够因此就拒绝吸收和借鉴吗?
要认清这个问题,还需要对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进行分析。大家知道,资本主义的不可克服的基本矛盾,是生产的社会性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所谓生产的社会性,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突破了小生产的局限,生产的分工、专业化和协作大为加强,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在广大范围内联结起来,形成为一个整体。这种生产的社会性,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经达到很高的程度,并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形成了尖锐的矛盾。资本主义之所以会有周期性经济危机,就是由此而来。而社会主义之所以必然取代资本主义,就是因为生产社会性的内容,要求突破和否定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的外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社会化是社会主义的前提。因此,我们搞社会主义,当然不能要资本主义私人占有,也不能要资本主义的一切腐朽没落的东西,但却不能不要生产的社会性,因而也就不能拒绝吸收和借鉴资本主义条件下形成的反映生产社会化共同规律的一切先进经营管理方法。这对我们这样一个没有经过资本主义充分发展阶段的、原来生产社会化程度很低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尤其重要。
当我们着重破除把马克思主义简单化、教条化的错误观念的时候,也要注意防止可能产生的由于改革而怀疑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的错误。《决定》明确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指出建国三十五年来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已经初步显示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还指出这种优越性之所以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不是因为基本制度不好,而是因为具体制度束缚了劳动者的积极性和生产力的发展。这就给了我们以观察社会主义和国家命运的有力武器。社会主义是新生的事物,当然不可能一开始就很完善,只有经历长期的曲折发展才能逐步完善起来。列宁在谈到苏维埃国家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发明时说过:也许我们的国家机关还不好,但是据说最先发明的那架蒸汽机也是不好的,甚至不知道它是否开动过,但是现在却有了效率很高的蒸汽火车头。历史已经证明并将更加有力地证明列宁这句话是真理。那种目光短浅,因为社会主义还需要改革,还需要不断完善,就对社会主义失去信心的任何思想和情绪,都是完全错误的。
马克思主义教导我们,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发展的理论,社会主义者如果不愿落后于实际生活,就应该在各方面把这门科学向前推进。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正是按照这种态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对待社会主义的。《决定》一开始就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这是贯串《决定》全文的一条主线。我们学习和贯彻执行《决定》,一个重大课题,就是要根据这个总要求,结合建国以来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这几年进行改革的新鲜经验,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要充分认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既区别于过去那种僵化的模式,又与资本主义根本不同,从而加深对社会主义的科学理解。有了这样的统一的认识,我们就能够获得新的武装,更加自觉地投身于全面改革的伟大实践。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