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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入股以厂为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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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03
第2版()
专栏:

职工入股以厂为家
黑龙江省鸡西市二轻局在全局集体企业中实行入股集资,入股职工以厂为家,齐心协力管好办好集体企业,提高了经济效益。
今年1月份,鸡西市二轻局制定了入股集资和分红办法,规定:每股为一百元,也可入半股或分期入股;年终有盈余时,提取分红基金,用于股金分红和劳动分红。如果企业亏损,则用股金弥补亏损。
集资入股,把集体企业与职工个人的利益紧紧捆在一起,调动了职工管家理财的积极性。过去,市毛皮制帽厂剩下的边角毛皮大部分被扔掉。入股后职工们把它回收拼做成童帽、皮背心和皮褥子。仅今年1至9月份,就为企业增加收入一万多元。       李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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