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6阅读
  • 0回复

大丰县试行中小学乡办乡管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03
第3版()
专栏:

大丰县试行中小学乡办乡管
本报讯 江苏省大丰县教育局日前与金墩乡人民政府签订了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合同。合同规定:全乡十五所中小学全部实行乡办乡管,经费包干;乡对学校有教育、教学、学籍管理权,对学校人事有任免权。县教育局协助乡搞好学校各项管理,负责检查督促。大丰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这一改革,并决定年内在全县试行。     
  (汪平 林山)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