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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发展与国际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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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03
第4版()
专栏:国外司法一瞥

科技发展与国际法
国际法每一个领域的发展都与科学技术的发展密切地联系在一起。
1769年,以詹姆士·瓦特发明蒸汽机为标志,揭开了资产阶级工业革命的序幕,出现了专门调整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国际私法。
1825年,英国人史蒂芬逊创制了世界上第一台客货运输蒸汽机车“旅行号”,国际铁路运输法成为国际贸易法的组成部分。
1903年,美国人莱特兄弟发明了世界上第一架飞机。1910年,旅美华侨冯如创制了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飞机,使飞机进入实用阶段。为了调整在各国领土上空和公海上空发生的法律关系,国际航空法应运而生。
1907年,美国人富尔顿创制了以蒸汽机为动力的“克莱蒙特”号新轮船。随着海上运输的发展,出现了海洋法和海商法的研究高潮。
1957年,苏联把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发射到太空;1969年,美国的载人宇宙飞船登上了月球;1981年,美国“哥伦比亚”号宇宙飞船试航成功。为了确立宇宙空间的法律秩序,宇宙空间法的研究方兴未艾。
随着生物学、化学和原子物理学的发展,有的国家把细菌武器、化学武器和核武器用于战争。1949年以来,在国际上缔结了一系列禁止细菌武器等国际条约。
随着世界技术革命的发展,国际法学的研究会出现新的领域,这对我国国际法学研究是一个强大推动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刘振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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