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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污染源为何如此难以治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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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03
第5版()
专栏:不文明的角落

这个污染源为何如此难以治理
今年9月4日,中国环境报报道了湖北省黄石市环保局依法处理本市无机盐厂违法乱倒铬渣、污染水源的消息;与此同时,无机盐厂又动用四五辆卡车,赶班加点地向田家墩大王庙居民生活区和冶钢一中附近的山坡倾倒了近百吨工业垃圾。居民在生活区挖路阻车,厂方竟用工业垃圾填路开道。望着撒满生活区路上的黄绿色的工业垃圾,居民们大声疾呼:象这种公开违背环境保护法、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事,应该尽快制止!
无机盐厂排出的“三废”中二氧化硫等的含量,远远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使这个生活区的居民受到严重危害。
从1980年以来,这里的居民曾多次联名写信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反映情况。有关领导同志也曾亲临现场查看,多次指示这个厂采取措施,解决污染问题。1984年,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将这个问题作为会议提案进行了讨论,无机盐厂去年还与环保部门签定了治理污染责任状,然而生活区的污染却日甚一日。近千吨的铬渣仍堆在生活区旁,近万名居民仍然喝着被六价铬污染的水,无机盐厂每天都在向长江、向生活区排放出大量的废水、废气和废渣。
湖北黄石市大冶钢厂 周建华
作者附记:
1980年,化工部拨款一百二十万元给黄石市无机盐厂治理“三废”,这个厂于次年建成铬渣湿法除毒车间,实际上只用了八十三万元。1982年5月鉴定通过了除毒车间的工艺设备,工艺鉴定年处理铬渣为一万吨。投产以来,1982年只处理了铬渣七十六吨,1983年只处理了九十七吨,几千吨未经处理的铬渣仍被倾倒在马家咀、田家墩大王庙生活区周围。1983年6—8月,无机盐厂温副厂长与天津化工研究所签定合同在本厂搞中性浸取实验,将铬渣除毒车间停了,一直到1984年8月底没有处理铬渣,9月份搞了几天又停了。1981年12月,硫酸亚铁—石灰法处理工艺被确定,但废水处理工程至今未完工,大量含铬极高的废水排入长江。1982年初,铬酐废气处理装置下达,市环保局还贷款给工厂七万六千元,可至今仍未安装。厂里有布袋除尘器四台件、旋风除尘器五台,由于无人管理,除尘效率极低。
编后
《环境保护法》已颁布五年了,湖北黄石市无机盐厂治理“三废”的工作仍然没有多大起色。是没有钱吗?化工部给拨了款,市环保局给贷了款;是没有设备吗?年处理铬渣一万吨的铬渣湿法除毒车间两年前已建成,厂里还备有布袋除尘器、旋风除尘器,等等。那么,为什么黄石市无机盐厂这个“污染源”却如此难以治理呢?看来,关键在于这个厂的领导人对保护环境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把《环境保护法》看作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法律。他们对治理“三废”敷衍了事,结果使当地的环境长期遭受污染,而且日甚一日。
象黄石市无机盐厂这样的情况,在全国并非仅此一家。对他们应该怎么办?《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二条中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这就是惩罚。以惩罚来强制他们执行《环境保护法》,认真地治理“三废”。不如此,《环境保护法》就得不到实施,环境就得不到保护,人民的健康就得不到保证。这关系到四化建设的大局,千万不能等闲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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