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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保护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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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05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五个保护人
广东省陆丰县博美区内湖乡有个陈景塔,今年二十二岁。他从1978年开始,同十一名罪犯结成抢劫、盗窃集团,流窜于广州、汕头、丰顺等九个市县,作案一百四十二起,窃得现金二千六百多元、手扶拖拉机二辆、自行车六十九辆、收录机四十一部等物品,价值三万二千多元。1981年以来,县公安局组织力量对陈围捕多次,但都扑空。原因何在?
第一个人
内湖乡公安员、内湖大队前治保主任陈鉴在任职期间,经常与陈景塔一起吃吃喝喝。他对陈景塔说:“你不要在当地作案。在外地偷千偷万我不管,还可为你保密。”“最好单独行动,集体行动易暴露。”
1981年7月至去年6月,陈鉴先后七次向陈景塔索取“人情钱”一千九百三十元、铁达时手表等物。公安机关追捕陈景塔时,他明知案犯藏在那里,却把追捕小组引到别处。有时他一边走一边高声喊:“这次一定要把陈景塔抓到。”实际上是给案犯通风报信。有时他故意领追捕小组同志到他家喝茶,乘间隙设法通知陈犯逃跑。
第二个人
内湖乡党总支书记陈向流,先后接受陈犯“说情费”五百九十元以及香烟、皮衣、手表等。去年8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开始以后,有两个晚上追捕小组在陈向流家研究工作,陈景塔就藏在他家二楼的天台上。追捕小组离开后,陈景塔下楼对陈向流说:“你们的计划我听得很清楚。”陈向流回答:“你藏在我家最稳当。”
第三个人
博美区整顿治安办公室副组长陈吟,1983年春节对陈景塔说:“你的钱送给那些人(指陈鉴和陈向流)有什么用,交给我就值了(平安无事的意思)。”陈景塔一次就给他送了现款六十元、香烟三条、茶叶二斤、啤酒二罐。此后,陈吟利用工作之便,多次到博美派出所刺探情况,庇护罪犯。
第四个人
原陆丰县收容站职工章茂昌,接受了陈景塔送的财物后,费尽心机为陈犯提供方便。去年8月中旬,陈景塔作案被收容,后转到博美派出所审查。章即教他开手铐和逃跑的方法,并拿出二十元给陈犯作潜逃费用。
第五个人
陆丰县公安局预审员陈色臣,在县公安局组织力量追捕陈景塔时回内湖乡休假,局领导曾交代他要追查发现陈景塔,但他先后六次在内湖乡遇见陈景塔都既不抓,也不报告。有一次,他乘车遇见陈景塔时说:“公安局叫我来捉你,我捉不好,不捉又不好,你快站开,勿与我同乘一班车。”就这样,又一次放走了这个案犯。去年10月10日,博美派出所获悉陈景塔潜回家里,立即出动围捕,陈犯逃跑时被我击伤。陈景塔住院期间,陈色臣到病房窗口对陈景塔说:“这两天你要想办法溜,你的案公安局已建议要从重处理。过两日就会派人来监视你。”接着又说:“我是偷偷来的,你勿讲给别人知。”后来,陈景塔就带着重伤仓惶逃跑。
陈景塔从医院逃跑后,一直躲藏在亲戚和朋友家里。伤口愈合后,他又流窜到普宁、揭阳、汕头、潮州、丰顺、海丰等地盗窃作案二十三起。
今年4月21日晚,当陈犯再次出现在潮州市伺机作案时,被巡逻的民警抓获。
陈犯被捕后长叹:“我害了他们(指包庇、纵容他犯罪的人),他们也害了我,使我陷入了深渊。”
《广东公安报》通讯员 黄慎 彭新条
《广东公安报》记者 吴国坚 罗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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