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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乱涨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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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10
第1版()
专栏:

不准乱涨价
本报评论员
西安市针织品采购供应站和小寨商场服装核算店,违反物价政策,擅自提价,受到物价部门查处。他们不但没有捞到好处,反而付出一笔罚金,这完全是咎由自取。
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因此,要对不合理的价格进行调整。有人担心会不会带来全国性的价格上涨,这是不会的。因为我们的价格改革是结构性的调整,将使价格更加合理。改革价格体系关系国民经济全局,涉及千家万户,政府对此会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制定周密的切实可行的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有控制地进行。这一点,在十二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讲得很明白。当前我们应该集中精力学好中央文件,全面理解精神实质,为指导和推行改革作好思想准备和落实组织措施,决不要借机投机取巧,坑害群众。
现在有那么一些工商企业,不顾大局,无视国家的政策法令,只从本单位利益出发,任意抬高物价,制造涨价风。他们这样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扰乱市场,干扰改革的正常进行,败坏改革的名声,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我们无论进行什么改革,都要服从国家大局,想到人民的利益,绝不能为了自己和小团体多捞钱而坑害老百姓。这是一个原则问题、法纪问题。中央对此一再三令五申。谁要损害人民的利益,他就会受到人民的反对。
对于趁改革之机任意涨价的单位,必须严肃处理。不但要给予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还要对那些单位的负责人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如果是共产党员,就要受党纪处分。整党,就是要抓这类现实问题,对改革中的不正之风必须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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