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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国专利诉讼案件受理情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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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14
第4版()
专栏:国外司法一瞥

几国专利诉讼案件受理情况
美国 受理专利诉讼案件有九十四个联邦地区法院,十二个联邦巡回法院。对联邦地区法院判决不服,可向巡回法院上诉。巡回法院对专利法作出的解释,对该巡回区内的地区法院具有约束力。
如果专利申请人的申请被专利审查员驳回,可以向专利商标局上诉委员会上诉;对上诉委员会作出的决定申请人仍不服,可以向地区法院要求复审。如果对地区法院复审作出的判决不服,可以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再不服,可请求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上诉,最高法院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联邦德国 审理专利诉讼案件的法院分为地区法院、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一九六一年又设立了联邦专利法院。全国有九十六个地区法院,其中有九个地区法院被指定受理专利诉讼案件。当事人对地区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向上诉法院上诉。
法国 审理专利诉讼案件的法院,可分为三级:初级法院、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初级法院亦称大审法庭,有权处理发明专利和商标方面的诉讼案。全国各省都有一个大审法庭,商事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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