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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干部“干好干坏不一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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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16
第4版()
专栏:

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
武汉市江岸区机关干部“干好干坏不一样”
本报讯 记者张砚报道:今年7月份以来,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委、区人民政府在全区六十三个部门和单位,共两千八百多机关干部中,建立和实行岗位责任制、考核制、奖惩制,打破了机关干部吃“大锅饭”,干部“干和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
这个区从机关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岗位责任制,分部门职责范围和个人岗位职责。在明确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基础上,规定每个机关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完成任务的要求,对上对下应负的责任,行使的权力,以及尽职尽责的标准,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力到人。实行职、责、权三结合,使岗位责任制在个人执行中能看得见、摸得着。干部们高兴地说:“建立了岗位责任制,思想上有了镜子,肩膀上有了担子,衡量工作好坏有了尺子。”例如,江岸区政府在责任制中规定,凡基层向政府呈送的报告,必须在七天内有明确答复。车站街党委书记孙铭清同志,办事不拖拉,也不把矛盾往上交,平日干不完的工作,星期天不休息,深入基层解决问题。一元街居民科的干部,过去一直把解决居民点的化粪池、垃圾箱等卫生问题,推给城管科。现在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居民科明确了职责,加强了责任感,主动帮助居委会干部,一起抓好卫生工作。
四个多月来,这个区在实行岗位责任制过程中,对干部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和严明的奖惩制。责任制是考核的基础,考核制是奖惩的依据,奖惩制是考核结果的兑现。现在,每个部门、每个单位、每位干部都设立了《工作记实本》、《考勤登记本》、《考核登记本》。对干部考核以责任制为尺度,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以考核干部是否有“实绩”为主。经过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采取评选先进、记功、嘉奖等办法进行精神鼓励;同时,打破过去每个干部每年统一发奖金的平均主义作法,采取月度综合奖、单项奖等办法,进行物质奖励。对玩忽职守,工作造成损失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予记过、免职、降职、降级等处分,必要时给以经济处罚。江岸区委组织部人少工作任务重,但干部们对工作精益求精,勇于创新、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这个部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有三位干部工作出色,成绩显著,一次各领取奖金四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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