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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自然经济思想 树立商品经济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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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16
第5版()
专栏:

破除自然经济思想 树立商品经济观念
刘国光
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上,有一系列的突破和发展。其中特别令人注目的一条,就是确认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的属性。《决定》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我党的文献中,第一次明确地否定了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这不仅对于计划体制的改革,而且对于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我国原有的经济体制,是一种过度集中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排斥市场机制的计划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础,就是不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具有商品经济属性、不承认计划经济必须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自然经济论”。已故经济学家孙冶方讲过,过去苏联和我国的计划经济体制,都是在自然经济思想的影响下形成的。在经济生活中,只讲产值速度,不讲经济效益;只重实物分配,不重商品流通;价格只作计量,不论等价交换;实行无偿供给,否定资金核算;盛行“古董复制”,轻视技术进步的现象相当普遍。实际上,自然经济思想的影响,比上面所讲的广泛得多。我国原有经济模式中,在所有制结构方面排斥多种经济形式,在经济决策结构方面权力过分集中于国家机关,企业缺乏作为商品生产者的经营自主权;在经济调节体系方面排斥市场机制,主要用行政指令方法进行管理;在经济组织结构方面的政企不分、条块分割、大而全、小而全;在经济利益结构方面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在对外经济关系方面的闭关自守、固步自封,等等,所有这些,无一不与自然经济思想有关。不彻底扫清自然经济思想的影响,要从根本上革除旧体制的种种弊病,是很困难的。
《决定》为我们破除自然经济思想提供了有力的武器。理论和实践都证明:社会主义经济由于公有制带来的人们利益的根本一致而具有计划性;同时,由于劳动还是谋生的手段等原因带来的人们利益上的差别,要求在经济关系中遵循等价交换和等价补偿的原则,而必然具有商品性。因此,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是完全可以统一起来的。至于社会整体利益与企业、个人局部的差别所带来的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某些矛盾,则是完全可以而且应当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在计划经济的范围内,运用多种手段来解决的。我们要建立的新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计划体制,必须考虑社会主义经济的这一特征,必须适应大力发展商品经济的要求,必须自觉地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不如此,我们的计划经济便是片面的、跛足的。那种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轻视价值规律的自然经济观点,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中是非常有害的。
我们必须彻底破除自然经济思想,牢牢树立商品经济观念。明确了社会主义是商品经济条件下的计划经济,也就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我们就可以在这个理论基地上,比较顺利地解决一系列体制改革的问题。我们就可以有更充足的论据来说明:为什么社会主义企业应当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为什么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为什么要适当扩大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为什么要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打破封锁垄断,鼓励适度竞争;为什么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以带动大家一浪一浪地走向富裕;为什么要积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扩大对外的和国内的经济技术交流。所有这些问题,都是与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分不开的。经济理论工作者的重大课题之一,就是紧密结合社会主义建设的实际,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问题,科学地论证和宣传党的改革方针的正确性,从理论上探索实现改革方针的途径和方式,协助党和政府指导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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