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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茧自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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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11-19
第4版()
专栏:法制园地

作茧自缚
安徽临泉县杨新集乡前老庄村妇女李继兰,1983年9月13日,到乡政府诉称:公公李宗亭9月2日夜将她“强奸”。
经公安、检察人员深入查证,原来李继兰于1982年9月经父母包办与李宗亭的儿子李传红换亲(其弟与李传红的妹妹结婚),结为夫妻。由于包办婚姻,两人婚后感情不和,婆媳之间也素有积怨,李继兰便产生离婚念头。1983年9月13日,李继兰因琐事与公公李宗亭发生争吵和厮打,于是便到乡政府控告公公强奸她。在此案调查期间,李继兰又到杨新集乡政府同刘庄社员刘振思办理再婚手续,乡政府未给办理,李便于去年10月到刘庄同刘振思举行了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关系同居。
今年4月,临泉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继兰诬告陷害罪有期徒刑四年,重婚罪二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按:李继兰对自己的包办婚姻不满,本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她却采取了犯罪的方法,终于使自己受到法律制裁。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公民知法守法是多么的重要。)临泉县人民法院 刘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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